泰勒)组成了Smile乐队。
罗杰·泰勒也和我们乐队的陈浩然一样,是个英俊极了的天才鼓手,同样,他的成绩也很好,在伦敦医药大学学习牙医专业,我的天,我想大家应该都知道在国外牙医就是个金饭碗,在征婚市场上牙医可是比千万富豪还珍贵的存在,然而罗杰·泰勒被杀马特非主流的事业所吸引,毅然决然的加入了Smile葬爱家族,成为了一名骄傲的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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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晓羽不知道现在坐在教室里的陈浩然是怎么样一副表情,不过他很开心,身后的王欧和夏纱沫也很开心,似乎大家都很开心的样子。
“不过糟糕的是葬爱家族的事业进行的并不顺利,虽然他们的家族叫做‘Smile’,可生活并没有对他们微笑。
1970年的时候,经济状况更糟糕了,许多人都劝他们别玩音乐了,应该另谋出路,非主流也得长成社会人啊!
贝斯手提姆·史塔菲尔也觉得这个对音乐的爱真得埋葬下去,于是他选择了退出,成为了一名设计师。
好吧!
我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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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乐队少了谁都不行,唯独少了贝斯手,其实挺无关紧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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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贝斯手的梗并没有引起共鸣,程晓羽也不介意,将音乐切换到了《Bohemian Rhapsody》(《波西米亚狂想曲》)上,音乐的氛围一下就从温柔平缓转换到了曲折激昂,他稍稍拉了下推子,让音乐声恰好合适他的声音,“提姆·史塔菲尔的退出是‘Smile’葬爱家族的最低谷,王者总要历经磨难才能够重获新生,就像是勾践需要卧薪尝胆才能成就霸业,就在‘Smile’葬爱家族事业最晦暗的时候Farrokh Bulsara(法罗克·布勒撒拉,皇后乐队主唱后改名Freddie Mercury弗莱迪·默克里)出现了!”
“这个患有多齿症的奇男子,生来孤独且艰难。
他出生在贫穷的东非桑给巴尔岛,父母是从宇宙第一强国印杜来淘金的收银员。
8岁的时候因为没地方读书,他一个人只身回到了印杜读寄宿学校。
12岁,他就察觉了自己体内的磅礴的洪荒之力,自己当键盘手组建了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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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影射我自己的意思啊!
我虽然也是键盘手,但我没有他宽达四个八度的音域,也没有勇气骄傲的对其他人说‘要与世无双’。
15岁的时候弗莱迪在嘲笑中回到了东非,两年后桑给巴尔战乱,他又作为难民跟随父母逃到伦敦,在乡下小地方来到国际大都会的弗莱迪一边读书,一边摆地摊,一边唱歌,在居无定所的流浪中度过了青年时代。
当他看到‘Smile’乐队的非主流演出时,深深的被台上的几个人所吸引,那滔天的大波浪,那唏嘘的胡渣和破洞牛仔裤,就是他梦想中的葬爱家族!
于是在提姆·史塔菲尔退出以后,作为一个学渣他傲慢的对两个学霸说道:你们需要新主唱。
在加入乐队以后,他把‘smile’这样不符合他们气质的名字改成了‘Queen’,他们要做女王一样华丽的摇滚!”
在激昂的音乐中程晓羽停顿了须臾,才继续说道:“然而事情并非一帆风顺,皇后乐队改了名字也没有能一下就改变运气,他们出的前三张专辑成绩都很惨淡,成员们也穷的揭不开锅了,一度大家都受不了经济上和对未来期待的压力分崩离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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