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自己长得好看,知道自己身材和皮肤都很好,知道怎么笑会让男人心痒,知道怎么说话会让男人觉得,她对他们有意思,更清楚自己这副身子,就是男人们梦寐以求的最佳床伴类型。
但,之前她可从来没有,让任何男人真正得到过。
连胸口的位置,都没被除了她那个有名无实的丈夫之外的男人摸到过。
她总是会恰到好处地,找个借口停在最后一步,在那些男人以为,就要得手的时候,用一个电话、一个借口、一个突发状况,轻巧地脱身离去。
被男人真正占了这样的便宜,这还是第一次。
她也不知道,李珩身上究竟有什么魔力,她之前第一次在学校看到他的时候,她就心动了,那时候的她,心里就有一个声音在说:“如果李珩愿意跟你上床,你应该很乐意”。
她更没想到,他居然这么大胆,居然真的把她扒光了抱上床。
她以为他会像其他男人一样,装一下衣冠禽兽,或者在最后关头犹豫一下,再或者在门外徘徊几圈,更或者,在亲热的时候,突然想起自己的女朋友还在隔壁院子里泡温泉,然后良心发现地放开她。
可他没有,他把她放在床上的时候,动作很温柔,甚至可以说有些轻柔。
他的手臂托着她的背,抱着她的腿弯,像是放一件易碎的瓷器,慢慢地、稳稳地把她放在了床单上。
然后他就没有再犹豫过。
更没想到,之后他居然凶猛的像是发了疯的野兽。
明明一开始他还是温柔的,她记得很清楚,他把她放在床上的时候,先是看了一会儿,目光从她的脸滑到她的胸口,从胸口滑到腰际,从腰际滑到腿,又从腿回到她的脸上。
那目光不像是饿了很久的狼,倒像是一个鉴赏家在端详一件藏品。
然后他俯身,吻住了她的唇。
那吻很轻,很柔,舌尖在她的唇瓣上慢慢描摹,像是在品尝什么珍贵的甜点。
她的身体在他的吻中一寸一寸地软了下去,像是一块被放在太阳底下的黄油,慢慢地、不可逆地融化。
他吻她的额头,吻她的眉心,吻她轻颤的眼睑,吻她的鼻尖,吻她的人中,吻她的下巴,吻她的脖颈。
他落下的每一个吻都很轻,很慢,像是怕弄疼她。
他的手也在同时动作,掀开了她t恤的下缘,那只手一点一点的向上攀缘,不紧不慢,直到她被他掌握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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