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看到地锅鸡的模样,林峰的食欲,就已经减弱一半,可墨倾城却是在冲洗筷子,然后挑动筷子,准备开始吃饭。
“因为喜欢,所以习惯。”
这便是墨倾城的答案。
对于地锅鸡这道菜,墨倾城并不是被其所吸引,她只是由最初喜欢吃这道菜,变成了最后习惯性的吃这道菜,
习惯和喜欢不一样。
习惯是一种习性,融入骨子里,而喜欢则是一种感觉,说变即变。
墨倾城每周都会来吃地锅鸡,已然养成一种习惯,若一周不吃,心中便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失落感,就仿佛丢失了某样东西一般。
林峰挑动筷子,夹起一块鸡肉,准备放入口中时,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这个身影,林峰很熟悉,因为那人欠他一颗头颅。
“倾城师兄,你喜欢踢球吗?”
林峰停住手中的筷子,本来夹起的鸡肉,也没有放入口中,而是放在碗里。
他神色自然,看着墨倾城,问说道。
“嗯?”
墨倾城口中含有肉块,样子呆萌,心中却是疑虑百千,有些愕然。
吃饭吃得好好的,林峰突然问起这样一个问题,这让墨倾城感觉很奇怪。
但下一秒,林峰暗暗地给墨倾城使了个眼神,又将目光投向一个黑衫少年,墨倾城便知道了林峰的意思。
毫无疑问,林峰想要整那个黑衫少年。
墨倾城心领神会,林峰是她师弟,她也只好稍微配合一下。
“喜欢。”
墨倾城轻轻点了点头,但却丝毫不影响她继续吃饭,只见她神色泰然自若,全然当作一个没事人一般,很是平静地继续吃饭。
“那就好。
我记得某个人,似乎还欠我一个皮球,不如今天我就把皮球要过来,吃完饭我们一起去踢球算了。”
林峰嘿嘿一笑,故意提高了说话的声音,回应道。
听到一个皮球的字眼,黑衫少年神色猛地一顿,看向林峰,随后便是一脸吃惊的模样。
那场赌局,他的确输了。
输了的赌注,正是一个皮球,只不过是人头作的皮球。
“我想要那个皮球了。”
林峰站起身来,缓步走到黑衫少年前方,轻笑说道。
“我愿赌服输。”
黑衫少年眸子很是深邃,他凝视着林峰,直言说道:“只不过,杀了我,对你可并没有什么好处。”
这是一场赌博!
黑衫少年和林峰的又一次赌博。
倘若林峰执意杀他,有墨倾城在场,他自然不是敌手。
所以,他只能殊死一搏,他赌林峰不会贸然杀他。
“你很聪明,还很自信。”
林峰嘴角划过一丝冷笑,他伸出手掌,轻轻地拍了拍黑衫少年的脸庞,笑说道:“我很喜欢聪明人,但我不喜欢太过自信的人,因为那样的人,看着有些自负。”
“所以?”
黑衫少年虽狂,但其在叶家,怎么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
对于林峰的威胁,他并不想多说些什么,他只想知道,林峰想怎么做,而他又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算了,反正我也不能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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