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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成为废柴后,我屡破奇案 > 第4章 孩子、尸骨

第4章 孩子、尸骨(2/3)

李建昌笑着说道:“我年纪比你大,但当兵比你晚。

在部队一直被你领导,你当了我六年班长。

终于熬到你转业了。

那我还不把你弄到我手底下,嘿嘿嘿!”

张磊把手机用力拍在李建昌手里:“一天是你班长,一辈子都是你班长。

还不赶紧开回去。”

李建昌笑嘻嘻的敬了一个礼。

走出门的瞬间,他立刻恢复了副局长的气势。

而张磊像个泄了气的玩偶一样,瘫软的靠在了墙上。

他又何尝不知道,这些安排都是老领导和老战友为了他好。

他们这些在一线的,和普通的军人不同。

很多和他一样受伤转业的战友,后来都出了问题。

老领导和战友,就是怕张磊也重蹈他们的覆辙。

才会这样强行为他安排工作。

道理他都懂,但是……好吧,我试试看。

回到小会议室,白柔正在看案卷。

看到张磊回来在,她故意没有抬头,说道:“那个……我不知道胡局长会把搭档算在一起。

我以为就是我自己。

所以……那个,我会找机会和胡局长说的。

如果你不愿意进三队的话。”

张磊坐在了他对面,说道:“哦,没关系,我刚决定进三队了。”

白柔抬起头,略显惊喜的说道:“真的?”

张磊轻轻点头:“真的。

你看的是哪份?”

白柔哦了一声,才说道:“幼儿尸骨的案卷。”

张磊说道:“那我就先看失踪案的案卷。”

案子发生在泗安,那是江城下辖的一个县级市。

虽然人口少但经济发展的不错,人均收入还要超过江城。

失踪的男孩叫于明彤,确切的年龄是26个月大。

孩子的父母已经离异,跟随母亲生活,三个月前在孩子在家中丢失。

孩子的父亲名叫于彪,年龄三十八岁,职业是木工的小包工头。

本人现在并不在泗安市生活。

孩子的母亲李桂香三十一岁,目前无业,生活靠于彪提供的赡养费支持。

案发地点是两人结婚时购买的房屋,现已在李桂香名下。

位置在一楼,但因为小区并不封闭,监控也有死角,所以并没有发现明确的怀疑对象。

孩子丢失的时间,在晚八点半到十点之间。

根据李桂香的自述,因为带孩子很累,所以八点多就上床休息。

等他十点多再醒来,孩子就已经不见了。

仅从以上这些内容上看,张磊的第一个感觉也是绑架。

是熟人作案,知道她家的结构,知道她的作息时间,同时也了解所在小区的情况。

如果真的是熟人作案。

那孩子现在处境就很堪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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