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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婚事 三(3/3)

衙差们也忙得不行,甚至不得不从军队调集人手来临时听用。

而从随园到容王府的这段重点人群密集的路段及周边地区,更是早在数日前便已经被严密地戒严了起来,

而终于,到了京兆尹盼望的黎明前最为黑暗的这一天到来了。

事实上,这一天,其实一点儿也不黑暗。

婚礼,虽然李娆更喜欢夜晚的情调,不过,作为对李夫人这一段生活的隆重告别,给为她付出的人们一个交待,李娆还是十分从俗地选在了白日。

这一日,天高气爽。

这一日,鸟语花也香。

你说,都已经快十月了,哪里来的花香?

那是来自菊花的香气――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这是唐末起义军首领黄巢的一首诗,一个不第的文人却写出了这般惊艳绝伦的好诗,反观众多御用文人,写出来的不过是些过目就忘的陈诗滥调。

可见,大多英雄出草莽,心来富贵最是腐人肠。

李娆是极喜欢这首诗的,每每读到,仿佛听到了阵阵叫杀声在耳边回旋,还有刀枪撞击的声音以及漫开的飞血。

嗯,说得远了。

虽然她的婚礼不是喊打喊杀,但是,借用一下这秋日花主倒是不错的,而又,婚礼本以白色的珍珠和黄金的屋子为主题,配上这如同金子般绚丽的菊花倒也十分恰当。

于是两旁是黄澄澄的仿佛金子似的菊花,中间是镶满了珍珠的白色地毯,一直从随园铺到了容王府那建好的黄金屋子前,菊花灿金如太阳,珍珠莹白如月亮,太阳拥抱着月亮,月亮紧紧依偎着太阳,将日月入画,这般的豪气,也算不负从那诗中得到的灵感了吧?

这样的壮观,这样的美丽,引得众人纷纷惊叹。

虽说,从来成亲都是以红为吉祥,可是,随园的李先生是何许人也?

不弄出点惊世骇俗的事就不是李先生了。

若是别人做这种事难免被人指指点点,可是,换到李娆的身上,众人就觉得再自然也不过了。

倒是有些异地来客闻风前来,对此表示异议,说什么白色不吉,菊花放在婚礼上也不太合适之类的话,结果这些人等被人京城的人们狠狠地把他们鄙视了一回,乡下来的土包子,没有见识。

如果李先生的婚礼同世俗人一样,那还是独一无二的李先生吗?

不懂得欣赏的土包子,还是从哪里来就回哪个旮旯堆里去吧

这一日,全京城的人几乎都集中到了这一条金菊花阶,珍珠地毯旁,人头涌动,人山人海,为了绘持秩序,五万禁卫军被被派了出来。

人们翘首以望,等着盼着,那风采绝伦的人儿,今日,又会以何等的样貌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吉时还有三个时辰……

两个时辰……

一个时辰……

半个时辰……

一刻钟……

半刻钟……

半刻钟不到,

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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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这一章写的,某7也想这样结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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