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赞道。
“你这迷香挺不错的嘛!”
那模样,仿佛不仁?
易不是绑了她,打算将她卖到某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做女奴的绑匪,而是与她关系十分不错的朋友似的。
“是啊!”
不仁?
易应和着,又有些苦恼地道。
“所以,你可不要像她一样呢。
真是,杀又不喜欢说话,如果你也晕了过去,我这一路上就有些闷呢!”
不仁?
易如此抱怨着。
“一路上?”李娆浅笑,试探道:“不知你打算带我们去哪里呢?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外头应该有很多人在找我才是。
与其冒险带着我走,还不如另外做一份交易或许比较划算一些。
我相信容王出的价应该不会比她出的低的。
不考虑一下吗?”
李娆状似随意地提议道。
没有任何仇怨的绑架,通常,动之以利这一招还是挺有用的。
如果,对方求的是利的话。
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李娆一向是这么觉得的。
尤其,在花的不是她的钱的情况下,她更是爽快无比地决定出卖容王当一下冤大头了,毕竟,名义上,他是她的丈夫,不是吗?
这个冤大头,不找他找谁?
只是,不仁?
易没有任何考虑就摇了摇头,拒绝了她的提议,十分干脆,不带任何迟疑。
“生意就是生意,无信不成商。”
又对李娆真诚地笑着谢道。
“不过,你这个主意似乎不错,等将这单生意完成了,也许,我可以考虑考虑到时候再找容王做这笔成意呢!”
不仁?
易认真考虑起这件事的可行性起来。
碰到这种不为利动,自有一套行事规则的人,想要说动他,只怕是天方夜谭;而要从他们手里逃走,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还有什么好法子呢?
事情看起来挺难缠的,不过,李娆并没有因此而沮丧,能简单的解决固然好;不能简单地解决也没那么糟,正所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嘛。
这一段日子过得太顺风顺水了,长此以往,本来聪明的脑子都很容易变笨的。
适当地多点挑战,生活才会更有趣嘛。
张曼曾经说过,李娆是天生的冒险家,骨子里就有一种不安份的东西,和平的生活过得久了,她就会无聊得去自找麻烦,也不怕什么时候被麻烦把她给吞没了。
说起这话的时候,张曼的眼里总是藏着无尽的担忧。
小曼啊,这回可不是我去找麻烦,是麻烦它自个儿来找我的啊,我可是很无辜的。
李娆如此辩解,嘴角始终带着让人不加防备的笑,脑子里却禁不住地越来越兴奋起来,很有挑战的游戏嘛,这两个人,不论是不仁?
易也好,不仁?
杀也好,都极不好对付,可是,她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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