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安这边儿躺在床上,望着房顶发呆。
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不停在眼前闪过。
他计划在省城起码待上一年的时间,如果确定文阳那边儿没出事儿,就回去继续念书!
至于在省城这一年,最好是能多赚点儿钱,毕竟家里仅剩的那点儿积蓄,都被沈从安留给了自己的姥爷。
想到钱,沈从安就把手摸向了吃饭时杨埋汰塞给他的军挎。
他坐起身点亮一旁放着的煤油灯,把挎包里面的钱夹子全都倒了出来。
挎包里面一共有七个钱夹子,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散钞和一个红色封皮的笔记本。
沈从安没有去动那些钱夹子,而是有些好奇地拿起了那个日记本。
他知道这应该是杨埋汰摸钱包的时候,顺手一起偷过来的。
沈从安翻开日记本的封皮,首页上写着省城钢材公司几个大字。
看来被偷的这个人应该是省城国有钢厂的职工。
那个时候国有单位特别喜欢给职工发本子。
沈从安把日记本翻到第二页,一行大字立马映入眼帘:物资分配处处长刘建国收受调度员李春兰现金400元,同意为其子女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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