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F?
Vodka?
清酒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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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兰逸飞前19年的人生中,其实根本就没坐过几次飞机。
出国的经历,更是只有两次。
以往坐飞机是因为旅游,之后坐飞机是为了比赛,而如今坐飞机是却是为了给自己争取到更加自由的比赛机会。
果然心态都完全不同啊!
倍感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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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座位上,兰逸飞闭上眼睛,却完全睡不着。
没错,为了争取“自由”。
实际上,那份赵星凝给他的管理条例算是私下透露给他的,真正叫他回国的网协高层甚至没有和他明说。
管理条例第一条:个人参加比赛必须按照国家队标准上缴比赛奖金;
第二条:个人签约经纪公司后安排赞助、广告、代言必须经过网协上层同意;必要时需将网协推荐企业纳入第一优先级;
第三条:训练场所需要选在国内;训练期间需接受现有团队的统一管理;
第四条:比赛征召,如戴维斯杯、全运会、亚运会、奥运会等代表国家参赛的,不得推脱,无条件退出冲突赛事。
虽然名为暂行办法,但这已经准备实际实施。
好的,那么问题来了,这分条例从程序上道义上,有问题吗?
没问题。
不管兰逸飞是不是国家队成员,他终究是注册过的运动员,需要接受网协的规定——因为他还不能参与规则制定,能做的只有接受。
除非他不打球或者移民国外。
前者他做不到,后者他一样做不到(尽管任何国家都会接受他的申请)。
OK,那么这份条例从对兰逸飞影响的角度来看,有问题吗?
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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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问题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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