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可能会因为他牵连到整个连队。
于是,麦克上尉就把他弄来成了海盗。
疯子不在乎,当兵还是当海盗无所谓,只要能驾驶机甲冲锋打仗就行。
小团队作战,就需要他这样的猛人,尤其是海盗。
不凶,不狠,不疯狂,也打不出赫赫威名,就不会让其他海盗团伙惧怕。
“夜枭”小队凶名在外,虽然整体实力很强,但也跟这个疯子不无关系。
他曾经独自一人抢劫了一艘物资货运商船。
三十三名随行的保卫人员都被他杀光了。
其中还包括五台六代机甲。
据后来的新闻播报上面说,场面很惨。
五台机甲完全被肢解成了一堆破烂,那些死亡的保卫人员更是个个死无全尸。
像是被某种野兽撕碎了一样。
疯子的个人作战能力非常强悍。
麦克上尉曾经坦言,如果不是疯子性格冲动,做人有问题,凭他的本事,完全有资格担任一支整编机甲营的营长。
安第斯山已经被联盟的人重重包围,按疯子的本意,是想回头冲出山外,跟联盟军队厮杀,死在炮火下,身体连同机甲被炸得粉碎,那才是一名机甲战士的真正死法。
去杀一些手无寸铁的学生,一群稚嫩的半大孩子,不是男人的做法。
不是他心善,而是他觉得这跟杀鸡没有区别。
身上的血液燃烧不起来,不刺激,缺少乐趣。
但麦克上尉的命令他不能不听。
如果没有麦克上尉,他可能早在几年前就死了。
他是疯,但人不傻。
很多事心里都明白。
人这一辈子,很多事该做,很多事不该做,但该做不该做的也都做了,这跟性格有很大关系。
活的明白,不如活的糊涂。
人死了,什么是非对错也都跟着烟消云散了。
十来米高的“撕裂者”体积庞大,后肢粗壮,分出三个支叉的爪子探出可以随意伸缩的倒钩爪尖,很是锋利,一步踏下去,抓地很深。
蹬地跃起时,都会带起一大片泥土。
“撕裂者”身形纵跃,每一个起跳都七八米高二十多米远,遇到树少平坦的灌木地带,一下能蹿出去近五十米。
像只真正的猛兽一般跳跃前进,速迅,势猛,散发着一种凛然杀气。
天色越来越黑,林中的能见度已经缩小到了十米左右。
金属头颅的巨大眼眸射出的光柱犹如滚白雪亮的探照灯。
前方几十米内能照得清晰可见。
雷达显示,距离目的地还有不足七公里。
这点路程,几分钟即到。
杀那些学生实在是无趣,但残肢断臂鲜血飙飞的场面或许能让自己的血液提高点热度。
短髯寸头,脸盘方正,貌相粗豪,眯着一双卡卡族特有的碧绿色眼瞳的疯子咧咧嘴,无声的笑容带有浓烈的嗜血味道。
舔了舔略微发干的嘴唇,眼中迸射的凶光更厉。
粗大的拇指猛地在操作键盘上戳了一下,引擎动力提升至最大。
“撕裂者”的机体发出阵阵沉浑的轰鸣,高高跃起,后肢的爪子连带起大片泥土蹿了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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