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朱英雄之前和朱元璋提及的,无规律不成方圆!
建设法制社会!
既然要建设法制社会,那么,就没有人可以有特权,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哪怕是站在权利巅峰的人!
哪怕是制定这些法律的人!
当然了,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就比如朱英雄自己。
他自己制定的法律,他自己自然是要遵守的。
但他也是最了解自己的法律的人,
想要钻自己的空子,还是很轻松的。
此时的鸡笼镇,已然发展成了一座规模不小,有着完整工业链的城镇。
农业方面,五千人,有着三百乘一千亩的耕地面积。
不仅粮食够用,而且还会出口到附近的大琉球王国。
乃至东瀛、爪哇等地区。
当然了。
这只是对于未来的幻想。
目前还没有实施。
毕竟,等待粮食成熟需要时间。
现在,光是开垦这么一大片的土地,都是一件十分棘手的问题。
由于劳动力实在是不足,朱英雄也没时间远赴非洲去抓老黑奴。
唯一的办法,就是接收大明朝的流民。
纵观历史。
,
除了现代社会以外。
古代任何一个朝代,哪怕是含金量最高的开元盛世。
也依旧每年会有大批大批失去土地的流民。
这些流民,不在朝廷的户籍之上。
各个地方的官员们,也都对这些流民们避之不及。
四处驱赶。
毕竟,流民,对于一个地方的治安是有着毁灭性的影响的。
动辄造成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重则,引发地方起义。
光是洪武年,记录在案的起义事件,就超过了三十起!
平均每一年至少会有一起。
这还只是记录在案的。
毕竟,各个朝代规定的起义规模是不一样的。
例如,在宋代,两三个人就算是起义团伙了,就需要记录在案了。
但在明代,至少几百人组成一定的规模,才能算作起义被记录在案。
几个人,或者几十个人,顶多就只能被算作是犯罪团伙或是山贼强盗团伙之类的。
这些还只是起义的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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