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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大明第一狗县令 > 第4章 老朱气成五颜六色了!

第4章 老朱气成五颜六色了!(3/4)

啪!

惊堂木一响!

朱英雄故作表情严肃的看向眼下众人。

“咳咳!

堂下何人!

有何冤屈?”

公堂之内。

地板上还躺着一具盖着白布的尸体。

正是刚刚被打死的人。

他的母亲李氏则是跪在地上,愣愣的。

不发一言。

“回大人,钻石赌坊外发生斗殴事件,刁民张三不幸身亡!”

捕快迅速将事发从头到尾的说了一遍。

“张……娘的,还和本官一个姓,配吗?”

说完,朱英雄看向张三的母亲李氏,道:“李氏,捕快所说案情,是否属实?

=”

朱英雄高声问道。

“回大人,句句属实。”

李氏有些心不在焉的回答道。

似乎儿子的死,和她没啥关系似的。

朱元璋此刻,目光中,寒光一闪。

好一个斗殴!

好一句刁民!

捕快言简意骇。

确实描绘了一遍刚才赌坊打手失手打死人的事实。

可这看似没啥问题。

但几个关键性的词句一换,这性质可就大大不同了啊!

明律严苛。

明文规定!

致人身亡,当以偿命!

主犯当斩,从犯绞刑!

参与谋划者,杖刑五十!

流放关外!

赌坊动手打死张三的,应当处斩!

当然,教唆助威之人,也要处以相应的刑法。

至于赌坊的老板,教唆者,则是打五十大板!

然后流放蛮荒!

当然,如果没有出人命的话,那仅仅只是当街斗殴。

双方各打几大板就行了。

可这案件还未开始审。

就想给张三给定性成了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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