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惊堂木一响!
朱英雄故作表情严肃的看向眼下众人。
“咳咳!
堂下何人!
有何冤屈?”
公堂之内。
地板上还躺着一具盖着白布的尸体。
正是刚刚被打死的人。
他的母亲李氏则是跪在地上,愣愣的。
不发一言。
“回大人,钻石赌坊外发生斗殴事件,刁民张三不幸身亡!”
捕快迅速将事发从头到尾的说了一遍。
“张……娘的,还和本官一个姓,配吗?”
说完,朱英雄看向张三的母亲李氏,道:“李氏,捕快所说案情,是否属实?
=”
朱英雄高声问道。
“回大人,句句属实。”
李氏有些心不在焉的回答道。
似乎儿子的死,和她没啥关系似的。
朱元璋此刻,目光中,寒光一闪。
好一个斗殴!
好一句刁民!
捕快言简意骇。
确实描绘了一遍刚才赌坊打手失手打死人的事实。
可这看似没啥问题。
但几个关键性的词句一换,这性质可就大大不同了啊!
明律严苛。
明文规定!
致人身亡,当以偿命!
主犯当斩,从犯绞刑!
参与谋划者,杖刑五十!
流放关外!
赌坊动手打死张三的,应当处斩!
当然,教唆助威之人,也要处以相应的刑法。
至于赌坊的老板,教唆者,则是打五十大板!
然后流放蛮荒!
当然,如果没有出人命的话,那仅仅只是当街斗殴。
双方各打几大板就行了。
可这案件还未开始审。
就想给张三给定性成了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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