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灯红酒绿的市中心宛若一座巨大的迷宫,各种奇装异服浓妆艳抹的年轻人在里面转晕了头,找不到出口。
辰京市最大的夜店内,鼓点强劲的音乐声震耳欲聋,天花板上无数五颜六色的灯球飞速旋转移动,将下面密集的人潮照得宛若群魔乱舞。
妖娆性感的女子和年轻疯狂的男人在舞池中以浮夸的舞姿彼此摩擦,浓烈的香水味与水果香烟甜腻而略微呛人的气味纠缠混合,只吸上一口让人感觉头晕目眩。
即使是坐在角落,也充斥着酒杯的碰撞及失控的嚎笑。
张小天给同学们开了一个最大的卡座,位于舞池正前方,半圆形的酒红色沙发可以坐下二十人。
言牧云轻轻摇晃着手中紫红色的液体,双眼看着前方群魔乱舞的景象有些发直,半晌后才眨眨眼,露出一丝苦笑。
他不是没去过夜店,实际上英国的夜店氛围非常浓厚。
在他去留学的那个小城市,十分钟就能走完一圈的市中心有着至少五六家夜店。
每到夜晚里面都会隔着门传出沉闷的狂躁音乐,不同肤色的年轻人勾肩搭背大呼小叫着进去,大呼小叫的出来。
男人穿着渔网袜,粉色小天使露脐装,大街上每一个墙角都是他们的临时厕所。
女人化着去鬼屋会被当成NPC的妆容,露出三分之二的胸脯,裙子短的能隐约看到丰满的南半球微微颤动。
在这种环境下,言牧云如果说自己一次夜店都没去过,他自己都不信。
实际上他确实去过一次,那是大一期末考试结束,他和几个朋友决定放肆一个晚上,先是玩桌游喝酒,然后去夜店嗨。
那次夜店经历很梦幻,他坐在座位上喝酒。
一个白人大屁股妹子或许是看出他第一次来夜店,跳着跳着就跑到他面前疯狂地抖着电臀,当时那两坨丰满的山峰离他的大腿只有一厘米,朋友们都大呼小叫着怂恿他拍上一巴掌。
他最后还是没敢拍,但依旧被强拉着下去以笨拙的舞姿扭了好几分钟。
从那个晚上过后,在往后的两年大学生活,言牧云就再没去过夜店了。
旁边的魏民凑了过来,笑着说了些什么。
“音乐声太大,我听不清!”言牧云喊道。
于是魏民也改用喊的:“你怎么不去跳舞!”
言牧云反问:“你怎么不去?”
魏民笑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坐回去继续喝酒了。
实际上,也就张小天,月晓,帝昊天下去跳舞了,而后面那两人看得出来也是第一次来这种场所,看起来有些笨拙和滑稽。
言牧云看向桌子那一侧的林晗,这个古风美男的气质与周围显得格格不入,端着酒杯的样子像极了在竹林里品茗。
他前倾身子朝那边喊道:“嘿,张小天经常来这种地方吗!”
林晗微笑着摇摇头。
“可他跳的不错!”
“他对很多新事物都适应的很快!”林晗大声回应道。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吴白突然放下酒杯站了起来。
彭鹏看起来喝的有点多了,乱糟糟的头发下面庞有些发红,伸手拉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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