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愈发大了。
身后伯颜帖木儿的咆哮声被山风扯得支离破碎。
秦烈并未直接回墩堡,而是绕行进入了一处名为一线天的隐秘山峪。
这里地形险绝,是大山深处被遗忘的皱褶。
“歇兵!”
秦烈勒住战马,战马的鼻孔里喷出如白雾般的粗气,蹄子上的裹布已被血水浸透,又在严寒下冻成了坚冰。
士卒们纷纷滚下马鞍,贪婪地抓起地上的残雪往嘴里塞。
在这零下二十度的深夜,脱力的滋味比刀伤更难受。
秦烈顾不得休息,他走到那一批救回来的残部面前。
这几十个汉子缩在乱石阴影里,他们穿着已经看不出颜色的鸳鸯袄,眼神里充斥着一种濒死者才有的空洞。
那是土木堡大溃败留下的烙印,是作为俘虏被圈养在苦寒之地的死气。
“哪个营的?”
秦烈解开皮袋,往嘴里灌了一口劣质的烧刀子,随后递给领头的那个汉子。
那汉子颤抖着接过皮袋,猛灌了一口,辛辣的酒液呛得他剧烈咳嗽起来。
“回……大人。
卑职阿木尔,原是神机营三千营义从官,这是卑职的几个同乡。”
秦烈眉毛微微一挑。
“义从官?”
在大明军制中,三千营是一支极为特殊的部队。
虽然名为三千,实则战力顶峰时逾数万。
其核心组成,便是自洪武、永乐年间归附的蒙古精锐,俗称义从。
这些人精通骑射,尤其擅长御马与侦察,曾是大明最锋利的眼。
“土木堡一战,主帅跑了,咱们被围在死人堆里。”
阿木尔的眼角有些湿润,那是被火熏的,也是被冻的,“瓦剌人没杀我们,说是同族,要把我们带回草原当奴隶,给他们驯马。
刚才若不是大人……”
他说着,领着几个汉子齐刷刷地跪在了雪地里。
秦烈看着他们,目光如炬。
这几十人中,有几个虽衣衫褴褛,但露出的胳膊上肌肉虬结,那是长期骑马控弦才有的老茧。
更有几人,在如此寒冷的雪夜,竟能通过观察风向,下意识地寻找挡风的岩石缝隙驻扎,显然是极富经验的草原老兵。
“都起来。
在大明这块地界上,穿了鸳鸯袄,就是自家兄弟。”
秦烈将他们一一扶起,声音不大,却在寂静的山峪里显得掷地有声。
“阿木尔,我听闻义从官不仅能识马性,还能在百里荒原中寻水觅草,可是真的?”
阿木尔苦笑一声:“那是保命的本事。
只要有一口气,只要胯下还有马,我们就跑不丢。
只是……咱们如今这副样子,哪还配得上‘三千营’这块牌子。”
“配不配,不是死人说的,是活人做的。”
秦烈指着身后的三百轻骑,“这些弟兄,原本也是被瓦剌人追得满地爬的逃兵。
但我给他们火药,给他们肉食,教他们杀人的规矩,现在他们敢在雪夜奔袭五十里,烧了伯颜帖木儿的粮草。”
秦烈走到一匹战马旁,轻轻抚摸着战马带伤的鬓毛,回头看着这些蒙古义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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