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甩开步子的混球,像突然被施了定身术,当即站在那里。
武文杰知道自己做的有些过了,赶紧把声音放缓和些:“那鞋又脏又臭的,还要它干嘛?
多不卫生?
要拿也是我自己去拿,别让你去呀!
你过来吧,再喝点水,刚才踢得不错啊。”
混球一脸委屈地走了回来。
丁娟娟说:“小武,你没带双换的鞋啊?
看看咱们哪位老师有富余的鞋,借小武穿一下。
你穿多大号的?”
“不用,真的不用,我这样没问题。”武文杰连忙摇头说。
“我从小在山里长大,脚底的茧子,怕比皮鞋底还厚呢。”
听到这,杨老师恍然大悟地说:“哦,难怪,你一定是从小在山里练出的好脚头吧。”
武文杰心里又苦笑了一下。
这杨老师绝对是在城市里长大的,对山村几乎没有一点概念。
小时候连啥叫足球都没听过,还谈得上什么练好脚头。
只是光脚走山路走多了,磨出来的铁脚板罢了。
有个老师提过来一双布鞋,说:“我这鞋是41号的,你看能不能穿?”
武文杰道个谢说:“不好意思,小了一号。
我就这么着吧,你们不用管了。”
杨老师又夸了几句武文杰的球技,武文杰也回夸他几句。
夸完杨老师,武文杰转头问在一旁半天没吭声的丁娟娟:“你的那个方案写完了吗?”
丁娟娟轻松地说:“不但写完了,刚好校长下班也没走,也让他看过,都没问题了,我才放心过来看你们踢球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武文杰无意间闻到一股清香,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身上应该有很浓烈的汗味,而自己站的又离人家这么近……
他想退后一点,但退无可退,不光因为身后有人,没由来突然拉远与人家的距离,也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看上去,丁娟娟似乎并没有被熏到的样子。
众人边聊边走,离开了球场。
回去冲完澡,武文杰想休息,但他隐约觉得自己还有什么事没做。
想起来了—-他那双被踢坏的鞋还在操场哩。
想到这双旧鞋,他又开始为下周的足球比赛发愁。
发什么愁呢?
他没有鞋了。
从他本身来说,踢球不穿鞋其实能发挥得更好。
这么说吧,穿一双“年富力强”的球鞋,大概能让他的球技发挥出七八成,那双“春蚕到死丝方尽”的鞋,在球场上只让他发挥了五成左右,而最后光脚踢的时候,他的水平才发挥到了十成。
他不知道,一双合脚的运动鞋,能让他的球技发挥多少,十成?
还是不到?
或者超出十成?
目前看,拥有一双自己的运动鞋,可能将是相当遥远的事。
眼下,他只能暂时当他的“赤脚大仙”了。
下次踢球,他可不希望丁娟娟再去了。
迷迷糊糊睡着了,睡梦中,他穿上了一双非常漂亮的运动鞋,他穿着它踢球,穿着它跑步,还穿着它骑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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