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繁体 | 简体
笔趣阁 > 我的脑内自带哔站 > 第九十九章 自救

第九十九章 自救(3/3)

但我怎么知道你没有把证据给别人

熊猫吃番薯2o:2o:35

一行有一行的规矩,这个东西我没给除了你以外任何人看过,也没在网上提过。

唯一的原件在我手里,用三百万换一辈子还是划得来的吧?

而且,你除了抄袭还有一个黑料在我手里……

交易用小马甲2o:2o:4o

废话少说

交易完一笔勾销

还是要现金?

熊猫吃番薯2o:22:3o

嗯,xx酒店xxx房间。

交易用小马甲2o:22:35

明天我去找你

熊猫吃番薯2o:22:4o

嗯。

——2o16-o1-o5——

交易用小马甲17:oo:oo

我到了

”

看到这里,李耳可以确定,凶手就是这个交易用小马甲了。

可是这个qq号,自5号开始就没有上线,信息也都是假的,里面好友就番薯一个,看来是专门为了这次交易申请的,完全没有留下任何可以追查到现实身份的信息。

唯一能够知道的,就是这件事也是跟“抄袭”有关了。

不过和他的抄袭不一样,熊猫这次找到的肯定是真正的抄袭,不然的话对方的反应不会那么大。

熊猫应该是想靠抄袭来勒索对方,但反而被对方杀害了。

这也说得过去,因为在华夏,抄袭是可以把一个人罚到破产的,而且还会被列入个人信息档案。

抄袭的人,情节恶劣的基本上一辈子也不可能从事本行业的工作了,找不到工作都是常态。

基本的公民福利和保险也无法享受,基本上前途就是一片灰暗。

这也是为什么李耳被泼上抄袭的脏水后,立刻色变的原因。

而且以熊猫的人品,很难相信他只会勒索一次。

如果他勒索第二次,第三次,是给还是不给呢……?

这也许也是马甲铤而走险的原因。

归根结底,还是熊猫太贪婪了啊。

不过这份线索放出去,只会加深李耳的嫌疑。

因为能扣上“抄袭”两个字的,最近的事件中只有他的《上京食尸鬼》了。

偏偏,他还具有杀死一个成年人的武力值……

唯一的办法是,找到那个抄袭者的正体,如果能找到熊猫的那份证据的话,可能所有的疑问都能迎刃而解了,包括杀人者到底是谁。

可是熊猫大概是怕别人知道,在走之前,就将电脑里放证据的那个盘给格掉了。

虽然只是用常用的网络免费杀毒软件格的,但就凭公安部门的网络安全科的几个菜鸟,恐怕恢复不了。

李耳还要防着他们东搞西搞,把原本能恢复的数据都给搞得不能恢复了。

比如现在,李耳都看完消息记录出来了,他们还没有破解出来密码,在桌面转悠呢。
本章已完成!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