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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啊,雷特,你不会穿着一身衣服去调查吧?
哎,看来你的智商还是没有变。
这么热的天穿这身衣服。”此时的约翰指了指雷特身上的西装,差点吐血。
的确,现在已经接近6月的天气,天津可以说是很热了,大部分的人都已经穿短袖了。
这种炎热的天气,如果看到一个穿西装的人在大街上走着,别人不将你当成神经病那才叫怪事呢。
雷特翻了个白眼道:“你以为我想穿么?
如果我穿少了,我的枪怎么带?
你穿着短袖带一个枪试试?
别以为你有很高的调查能力就了不起了,这叫做常识懂么?
哼,跟你这种人说话简直就似乎放屁。”
约翰心里一怒,怒极反笑道:“我放屁?
上帝啊,你怎么会造出一个这样的傻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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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如果你进去的话,相信别人肯定会将你当成重点对象。
杀人不仅仅需要抢,最重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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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唰——”雷特感觉口袋里一空,而约翰在不到一秒的时间瞬间夺得了约翰的枪,不得不说这种动作很敏捷。
而且很聪明。
约翰冷冷一笑道:“作为杀手,不仅仅是要靠枪,最重要的是要靠脑子和身手。
枪,只是一个辅助的而已,请不要将枪和脑子关系搞错了!”说完,约翰手中的枪只听见“咔——”的一声响,枪瞬间变成一团废铁。
雷特冷汗都冒出来了,原以为约翰这瘦弱的身体根本就是不堪一击的,不过他错了,约翰虽然是一个情报人员,请问情报人员不需要身手么?
约翰可称为世界最nb的情报人员,如果没身手他怎么混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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