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大部分还有很多人什么都没有。
可办事处那里,有几十年前,分房的详细资料,谁谁谁分到哪户,全家几口,都有谁,都是有名有姓的。
但是,问题就在于,撇开之后私人买卖的不谈,有好多是家庭住址写的这里,但他们的名字根本就不在那个当初的分房资料上。
而在资料上的人,也有已经不在了的。
拆迁办事处的人需要做一个最真实最详细的统计,用来作为赔偿依据。
这个事情就难度挺大的。
如果按照资料上来确权,没多少家能拿到拆迁款的。
可如果按照现有的住房人数来确权,那最直接问题就是不公平。
因为真的就有还是资料上的那一家人,住在这里的,他们不是纯吃亏嘛。
这就是找打架了。
所以,现场有律师,需要做一个详细的统计,然后经过核查和协商,做最终的确权。
好像之前欧宝宝记者会上说的那种,不住这里另外有房的人,都是不会被确权在赔偿名单内的。
苏喜这里的情况呢,是资料上登记的是苏若一个人,她也是从别人手里买下来的,但之前的主人已经过世了,这种情况,苏若就是原始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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