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允:请法官阁下判我当事人无罪释放,因为她根本没有杀人,是李一雄杀了人之后再采用含有尼古丁的香烟,致使我当事人误以为自己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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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允坐下&t;p>
△胡廷信敲了敲法庭上的锤子&t;p>
胡廷信:本席现在宣判,程婷婷杀人罪名不成立,判处李一雄杀人罪名成立,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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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允得意的嘴角上扬&t;p>
△李一雄被拉了上来&t;p>
李一雄:你这个狗腿子,污蔑我,污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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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时间:白天地点:法庭门口人物:顾允、霍天翊&t;p>
△顾允走出来,霍天翊背对着他站着&t;p>
霍天翊:你这样踩过界的打官司,你就不怕我告你吗?
那些片段你自己清楚,你找人非法偷拍,可是要坐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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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天翊转过头来&t;p>
顾允:霍大状,你管的可真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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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天翊:不敢,不敢,身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和一个合格的好律师,有任何不法行为我都应该说出来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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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允:那么难道霍大状找人跟踪我,这就叫合法?
这就叫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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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天翊:你知道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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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允:我什么都知道,你能想到的办法,难不成我想不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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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天翊:何国威这个无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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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允:你还知道无间道啊,没错就是这样,他一边听你的命令监视我,实际上我们一直是好朋友,他真正的做法还是赚着你的钱,做着监视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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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天翊:你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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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允:你前脚在监狱让罗伯神父针对顾卓然,后脚却天天去她办公室前搭后送的,说你没有别的目的,你觉得我会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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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天翊:你都没证据证明真的是我针对顾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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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允:哦,是吗?
反正我们大家好自为之咯,你要告就告,我没在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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