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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四 章 两人的较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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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程程冷冷一笑:“你要杀就快一点,不要磨磨蹭蹭不像男人。”

诸天一已经查到了霍明朗是怎么把刘程程带来郊外的,他是用行李箱把刘程程装了过来。

因为是还没有建成的度假村,各种生活措施都不是很发达,外加霍明朗本人的个性狡猾,确认位置花了不少功夫。

诸天一等人预备好了不少武器,等着霍明朗出来。

然而屋子里面虽然亮着烛火,但是没有一点动静,诸天一皱眉头,让助理等人退到身后,他一个人前去,避免打草惊蛇。

诸天一喊着刘程程的名字,屋子里面没有人回应他。

诸天一破开门进去的时候,发现地下散落着一地的不明红色液体,还有一把刀,桌子上面摆着一封信,也是红色的字体。

助理抽了抽鼻子,闻到屋子里面的铁锈味,心里面涌现出不好的感觉:“诸总,这信件不是由血写成的吧?”

诸天一拿过那封信,那上面的红色特别饱满,乍看之下会让人误会,不过细细辨认就能看出,这是由红色颜料写出的。

开头便是霍明朗的字迹:诸总好,数日不见,分外想念呀。

我和刘小姐在这里度过非常愉快的几天。

刘小姐表示她很满意现在的生活,可是诸总你不愿意放手,那我就只能采用男人的方式挑战你了。

你有兴趣接受这个挑战吗?

助理还没有看清这信纸上到底写的什么,愤怒状态的诸天一就把信纸撕碎了:“想动我的女人,你还生早了几十年。”

其实说是挑战,诸天一推测,根据霍明朗逻辑,只怕不是什么光明招数。

诸天一并没有急着上山,他注意到地上虽然很多血迹,但是真正的人血没有多少,多半还是动物血。

他拿出的是这片地区的地图,他已经用笔圈出了几个可能的位置,那就是霍明朗可能的位置。

他推测出来后,也没有急着行动,只是静静的坐了下来,等待着合适的机会。

诸天一并不是不担心刘程程,只是霍明朗的目的,恐怕并不是单纯伤害刘程程,至少她现在没有性命的忧患。

诸天一就依照着挑战书的地点上了山,山里面这个时节已经有很多蚊虫了。

助理跟着诸天一走,这里实在是地形复杂。

助理敏锐发现,诸天一并没有按照霍明朗的指示走,不禁大为疑惑:“诸总,我们好像已经偏离路线了。”

他拿出望远镜,这条路后面是一片深山,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诸天一面带微笑:“这就是正确的方向,你跟着我走就对了。”

他们两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山路上,没有代步工具,这样的路程实在难熬,还有蚊虫的骚扰。

霍明朗走到了一颗古松下面:“好了,你就留在这里,霍明朗的挑战书上面是要我一个人过去。”

说罢,他返过去,走到了霍明朗给他指出来的路线上面。

只留下助理还在想,诸总昨天晚上说过的计划。

霍明朗喝了一口水,山里的空气很清新。

刘程程一句话也没有说,紧紧盯住外面的景色,她希望诸天一来,同时也害怕他来。

霍明朗现在的状态,不能够用正常人来形容,他陷入了一种疯狂的境地,似乎万物与他无关。

他昨天划破了刘程程的脖子,然后又给她细心的包扎起来,耐心细致的安慰她,似乎一具身体里,住着两个不同的个体。

霍明朗说:“诸天一是不会来的,你死心和我永远在一起吧。”

刘程程脖子上面的绷带甚至被打了个蝴蝶结,她没有说话,保留自己的体力。

诸天一恰好在这个时候出现说道:“程程,我来接你了。”

他们两个人对视时的柔情,触动了霍明朗的神经,他几乎变得疯狂:“你们,你们、好一对狗男女。”

诸天一虽然独自一个人前来,但是并没有大意。

霍明朗朝这边冲了过来,诸天一寻找机会割断刘程程身上的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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