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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亮剑:军校毕业,我给老李当参谋 > 第274章 老子叫刘忠汉,不叫刘刀疤!

第274章 老子叫刘忠汉,不叫刘刀疤!(3/4)

离家越来越远了。

但这地儿的油水多。

我每天在城门口骂骂咧咧,敲诈勒索,把搜刮来的大洋偷偷寄回代县,给老娘生存,也挺好的。

所以我每天都对着这些百姓耀武扬威,让他们怕我。

我以为这样,我就能忘记我自己是谁,我弟弟是被谁害死的。

直到那天,我碰见了一个伙计。

聚仙楼的采买,叫马小刀。

这小子过城门的时候,被鬼子逼着脱鞋。

那股子脚臭味,差点没把我隔夜饭熏出来。

可当他穿好鞋,抬起头冲着我憨憨傻笑,喊出一声“长官”的时候。

我愣住了。

真像,太像了。

不单是长相,还有那股子机灵里透着憨厚的劲儿,那双灵动的眼睛。

简直跟忠义一模一样。

忠义要是活着,差不多也是这个岁数吧。

从那天起,我总是有意无意地护着他。

城门口查得严,我挥挥手就让他过。

他一口一个“哥”的叫着,我心里舒坦。

我真把他当成了半个弟弟。

在平安县城这吃人的地方,看着他,我总觉得忠义还在。

我在聚仙楼跟他喝酒,把攒下的大洋交给他,也算是交给了忠义。

因为我以为出城剿八路,肯定是回不来了。

我把牵挂全托付给了这个兄弟。

聚仙楼出事那天晚上,全城戒严。

我带队去抓刺客。

但我实在没想到,这个刺客就是他,马小刀。

他带着满身的血看着我,没跑,也没求饶。

“刘哥,弟弟能值几个赏钱?”

这句话,扎透了我的心窝子。

我看着他那张脸,脑子里全是忠义的样子。

我不能再让忠义死在我面前。

绝对不能!

所以给他指了条出城的路,放走了他。

那晚之后,我升了营长。

踩着满城的尸骨升上去的。

我以为他跑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谁知道,这小子竟然是个八路。

他不仅回来了,还跟我说要干一票惊天动地的大事。

看着他那双眼睛,我突然觉得,我这辈子窝囊透了。

我活得像条狗,连自己是谁都不敢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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