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仔成问:“老林头,你的意思就是我准备出钱了不是?
嗯,50万基本没啥问题,你说要再多一点的话,我就要和家里的人商议一下了。
对了,不接受其他人,我家里的人呢?
比如说亲戚之类的。”
我看看晓蓉。
晓蓉会意,对矮仔成说:“以你的名义咯!
如果多了的话,以你的名义代持吧!
股东多了不好办。
人多嘴杂,不统一。
这样不好。
既然是你家里人,应该都可以信任你的。
到时你可以做个公证啊!
不过,入股协议你知道的,股份不能用以抵押,也不能卖给别人,一定是挂在你名下的。
真的要卖,就只能按照协议卖回给我们。
这些都有约定的。
我待会儿发一份协议你看看。”
矮仔成表示能接受:“哎,老林头,我怎么发现你净是在用别人的钱给自己办事呢你?
不但这样,别人还是屁颠屁颠的十分乐意。”
他这样说,我当然要故意表示出我的得意洋洋了:“那是那是!
卖了还给我数钱。
我赚大了。
嘿嘿,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金钱。”
本来这个话题是敏感的,---如果有外人在的话。
不过在场的都是知己知彼的,说出来反而变成另一种味道。
他说:“你没来银海湾之前,有房地产公司来和我们村里谈过建设项目。
这事我也和你说过的不知道你记得不?”
我点点头:“好像记得。”
他继续:“我没和你详细说。
当时那个说要投资的人,说投入多少钱,我们村出地,按照比例组建公司共同开发,他公司占三分之二。
这我们当然欢迎啊!
然后他说一定是他担任法人还是总经理什么的。
我们都说这个没问题,然后又说他的待遇要多少多少百万,理由是整个公司的操盘都是他在运用人脉和资金,等等等等。
然后我们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了,这样一计算,项目开发周期要两年多,然后运营之后也这样的待遇,这几年下来,不但他等于收回了所投的钱,还有钱赚!
同时还有三分之二的股份。
这不是明显将我们农村人当傻子吗?”
龙凤哥问:“后来呢?
就黄了?”
矮子成说:“当然黄了啦!
这也是为什么当时老林头你来村委找我们的时候,其他人这么冷面对你,因为他们认为你和那个人是一路货色啊!”
龙凤哥哈哈大笑:“这明显就是一路货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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