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的空气更污浊。
腐尸味里还夹杂着些食物的馊油味。
这里本应该已经空徒四壁。
但现在用土台子当做的床上,居然又铺了一张残破的草席,土台下居然还随便丢弃着一个饭缸子,和好多包已经空了的方便面袋子,以及不少熏羊肉的骨头……
这是有人在他们离开后,又把地窝子据为己有,在这里继续生活!
而且还住了不少时间。
肯定不是猎人,因为猎人住一晚就会继续进山寻找猎物。
那就只能是淘金客!
难道水潭的新金点已经暴露了?
老周瞬间额头起了一层白毛毛汗!
他憋着气打着手电再四处找找,还好再没别的发现,他心惊胆战的擦擦汗,就准备先出去再说,里面的味道实在臭得熏人了。
他的胃已经在翻涌着想造反了!
可他刚一转身,脚下却碰到一个东西。
老周用手电一照,是一只溅了不少血迹的钱包,却瞬间让他双眼圆睁。
——李建华的钱夹子!
已经磨破了边的黑色钱夹子,就那样大喇喇的翻开摊在地上,一张眉开眼笑的姑娘照片直直撞入老周的瞳孔,她丰满嘴角的那颗小痣,也已经被血污沾染了。
美得诡异又怨毒!
“……”
首先,这肯定不是李建华忘了拿的。
他一天都要看八百回的女朋友照片,一直宝贝得不行,就算他把金子忘了、把自己忘了,都不可能忘了这女人的照片!
退一万步说,就是他忘了拿。
他后面和大儿子,以及阿勒斯一起清空地窝子的时候,总不可能也没看见吧!
肯定是等他们走后,他自己又跑回来的!
老周的心又猛地提到了嗓子眼。
——肯定是水潭峭壁下洗过金的,稍微用用脑子,就能得出的结论!
所以他才会先假装离开,再去而复返。
怪不得他不肯留电话给自己,原来是准备背掏自己的后路哇!
老周瞬间眉头紧皱!
太精明的人果然不容易控制!
他再依据熊尸伤口溃烂的程度,断定应该就是最近两天发生的事。
老周又照着手电在地窝子里搜寻一圈,并没有发现一点碎尸和断肢,而熊又是被人从背后打死的,这就说明他人至少没死在这里。
要么被人救走了。
要么被人掳走了!
因为在他离矿点之前,老周是把分给他的猎枪收缴了的,很明显,这熊尸不可能是被他奋起反杀的!
这里人迹罕至。
自己又威名远播,哈熊沟那些吓破胆的淘金客肯定不敢上来捋他虎须。
那就只有被自己狠干了一票的毛子,这几天他们不是发了失心疯一样的的追击自己吗?
到自己的矿点来看看再正常不过!
看来,自作聪明的李建华是碰到他们了……
这就叫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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