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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相见恨晚,写书赚钱(2/3)

“人生苦短,就应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前世,他也喜欢写书。

可惜接连写了十本,每本都没超过二十万字,最终还是个扑街。

突然,他脑海里萌生了一个想法。

虽然他写自己的故事不行,但是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啊!

前世他还是很喜欢读书的。

许多情节都在他脑海里面。

“林兄说的实在是太对了!”

听到林默这么说,李长寿第一次觉得有人能真正懂他的想法。

对林默也颇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他继续道:“可惜我家里人不同意我写书,只是我十分坚持,闹了许多别扭,家里人最后实在拗不过,于是提出一个要求。

那就是我必须每周来茶馆说上三次评书,他们就不阻止我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林默笑道:“看来令尊还是很开明的。”

李长寿也笑了,深深吐出一口气。

“是的,现在这样已经很不错了,虽然会有些累,但是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倒也每日过的开心。”

林默点头。

他问:“长寿兄,冒昧问一句,不知报社的薪资如何?”

李长寿道:“怎么?

林兄也想进报社?

各大报社不一样……”

林默摇摇头。

“不是,我有个朋友,也是写的,想看能不能往报社投份稿子。”

李长寿下意识想到,这个朋友不会是你吧?

不过他是极有涵养的人,自然不会当面问出这么唐突的问题。

他想了想,说道:“这样,两天后我还有一场评书演出,你可以让你朋友先写一部分内容出来,把稿子拿给我看看,如果写的不错,我可以帮你往我们报社投稿。”

“好,那我就代朋友谢过了。”

二人又聊了两句,天色渐晚,这才起身依依惜别。

回家的时候,林默买了一份《民声报》的报纸。

这份报纸上连载有评书和。

评书暂且不论。

则是那种非常原始的武侠,还没脱离三侠五义的范畴。

林默觉得或许可以投稿,抄几本武侠赚点稿费。

当然,赚钱不是目的。

毕竟他现在身上不缺钱。

在这个时代,不到一千大洋就能买一座宅院。

他的一万大洋也算一笔巨资了。

只是,他平日里花点小钱还可以。

想花大钱那可就容易被人注意了。

尤其是他的钱来路不正。

林默其实早就想买座宅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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