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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刑警支队,办公室。
十几本厚厚的笔记本,摊满了整张巨大的会议桌。
曾可叼着烟,一脸“生无可恋”地瘫在椅子上。
“我靠,陆离,我说句实话你别不爱听。”
“李队这家伙,不去当作家真是屈才了。”
“这得写了多少字啊?
评个劳模都绰绰有余了。”
他随手拿起一本,翻了翻,纸页上是密密麻麻的字迹。
还有各种手绘的现场图、关系图,标注得极其详细。
“这毅力,我反正是服了。”
陆离没搭理他的贫嘴。
他已经沉浸在了李武的日记里。
他从第一本开始看起。
日记的开篇,记录的是三年前的第一起案子。
死者,王红梅。
手法极其残忍。
李武在日记里写道:
【9月7日,晴。
出现场。
味道这辈子都忘不了。
死者叫王红梅,很年轻。】
【凶手是个高手,现场没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干净得让人发指。】
【9月15日,阴。
排查了王红梅所有的社会关系,男朋友,前男友,同事,客人……】
【没一个有作案动机。
这案子邪门了。】
【10月3日,雨。
一个月了,毫无头绪。】
【我感觉自己被一张无形的网罩住了,凶手就在暗处看着我,嘲笑我的无能。】
陆离一页一页地翻下去。
他能从那冷静克制的文字里,感受到李武当时承受的巨大压力。
翻到中间,他看到了关于家庭的记录。
【11月20日,晴。
又和莉莉吵架了。
她说我两个月没回家,孩子都不认识我了。】
【她说我如果再这样下去,就跟我离婚。
我没法跟她解释。】
【我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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