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天,王谦决定往更远的北边走走。
老葛说过,北边那片草甸子上有羚羊,羚羊角是值钱的东西,能卖好价钱。
他收拾好东西,灭了火,背上背包,扛着猎枪,带着狗们往北走。
白狐跑在前面,三只狗跟在后面。
走了大约两个时辰,到了一片开阔的草甸子。
草甸子很大,草很密,齐腰深,枯黄枯黄的,在风里摇晃。
雪还没化,草尖上顶着白花花的雪帽子,好看得很。
就在这时,白狐毫无征兆地戛然而止,它双耳直立,仿佛能捕捉到最细微的声响一般。
紧接着,它对着不远处的一丛茂密灌木发出低沉而短促的叫声。
王谦见状,赶忙加快步伐追上前去,并迅速拨开眼前的枝叶。
果然不出所料,他看到了一大群正在悠然自得吃着草的羚羊。
这些羚羊数量众多,其中既有雄性也有雌性,甚至还夹杂着几只年幼可爱的小羊羔。
粗略一数,大约有十几只之多。
站在羊群前方领路的是一只体型硕大无比的公羚羊,只见其头顶高高耸立着一对又长又弯曲的羊角,长度竟然足足超过两米有余,看上去宛如两把锋利无比的弯刀。
这只大公羊每一步都迈得缓慢而谨慎,走走停停间还会时不时抬头环顾四周,显得格外警觉与机敏。
见此情景,王谦毫不犹豫地打出一个事先约定好的手势信号。
收到指令后,三只训练有素的猎犬立刻如离弦之箭般飞速散开,各自占据有利位置准备行动:黑风负责从正面向目标发起攻击以吸引对方注意力;闪电则灵活地迂回至侧方不断制造干扰;最后由雷霆负责封锁住猎物可能逃窜的后路。
一切安排妥当之后,王谦稳稳地端起手中的猎枪,将准星牢牢锁定在那只大公羚羊宽阔厚实的胸膛之上。
随着食指轻轻一扣扳机,清脆响亮的枪声瞬间划破寂静的山谷长空—— 伴随着震耳欲聋的巨响,那头倒霉的大公羚羊应声轰然倒地。
受到惊吓的羊群顿时陷入混乱之中,它们惊慌失措、四处狂奔逃离现场,眨眼之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说时迟那时快,黑风已然风驰电掣般冲向倒卧在地的大公羚羊,死死咬住它粗壮的脖颈要害部位。
与此同时,闪电和雷霆亦不甘示弱,分别紧紧咬住羚羊的后腿及尾部,让其无法动弹分毫。
三只狗配合默契,把羚羊按在地上。
王谦走过去,看了看羚羊,子弹正中心口,一枪毙命。
他摸了摸三只狗的头,掏出肉干奖励它们。
“好狗。”王谦说。
他把羚羊角锯下来,用布包好,放进背包里。
羚羊角又长又弯,足有两尺多,像两把弯刀,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王谦翻来覆去地看了看,心里美滋滋的。
这东西值钱,拿到城里能卖好几百块。
羚羊肉也是好东西,嫩得很,比狍子肉还嫩。
王谦把羚羊扛在肩上,带着狗们继续往前走。
走了大约一个时辰,到了一处山坳。
白狐又停下来,竖起耳朵,朝着一片灌木丛低低地叫了一声。
王谦赶上去,拨开灌木,看见一头大野猪在拱树根。
野猪很大,足有三四百斤,浑身黑毛,獠牙又长又弯。
王谦举起枪,瞄准野猪的胸口,扣动扳机。
野猪应声倒地。
黑风冲上去,咬住野猪的耳朵。
闪电咬住后腿,雷霆咬住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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