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欢聚在河边篝火旁的顺民、山民、牧民等众,各有各的舞姿。
顺民者。
右岸的女子佩戴着饰物,在火光下荧光闪闪,耀眼夺目。
左袖覆背,右袖垂腹。
舞之前后回旋,配以轻盈脚步,旋踵不断,水袖飘忽,身若灵蛇,如梦如幻。
左岸的男子赤裸上身,身上涂彩,他们手臂挽着手臂,或搭在同伴肩头。
鼓号起,则同进同退,脚步踢跃,如祭似战。
一岸是家中姐妹,一岸是家中父兄。
孩童散于一旁,围着独属于他们的迷你篝火,在爷翁看顾下,撒欢狂舞。
山民者。
男子跳跃如傩舞,更具原始野性的张力。
女子则事巫祭之舞,正应之‘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
牧民者。
有男女对舞,顿挫如风。
能合舞一曲不散,便携之归居,是如天婚。
临别前,不忘抚胸谢曰,“敬谢狼主,容此合和,成此天婚。”
彼时目光看向‘李’字帅旗在火光映照下所立之方向。
对他们而言,这便是受到部落头人见证下的新婚了。
尽管他们的‘头人’好像没空过来亲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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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煜的对岸是李君彦。
此间欢舞比之百姓,更多几分克制。
两岸各有数十家丁持起刀盾,环绕篝火舞动干戚之舞。
时有击鸣交响,金戈声环绕不断。
女眷着华服,飘锦带,濯濯如仙,飘飘若灵。
筝乐弦声,丝竹之音铿铿。
雅乐隐于干戚之舞同奏。
另有桌案摆以瓜果,邀显贵静赏乐舞。
李煜同家丁共舞干戚,李云舒同侍女同舞雅音。
其后携手归于案前,共坐一处长案。
李煜举杯,“诸位,请饮此杯!”
溪流两岸近处,赵钟岳、赵怀谦、徐桓、周巡等文武,纷纷举杯。
“我等共饮!”
李煜饮罢,轻轻击箸。
“今夜谓之丰渔宴,当不醉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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