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团回返,郭汝诚正与李煜会面于水寨其中营帐。
初闻斯蒂庞克男孩儿之名,李煜颇为惊异。
他言不由衷地夸赞道,“吴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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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忠,好名字。”
“若校尉有意恩赏,”郭汝诚揖礼,“还望赐他个一官半职,也算不枉此行了。”
李煜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
尽管他还不清楚郭汝诚私底下以命作保的约定,但这并不妨碍他把这个孩子安置下去。
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这是大忌。
从此刻起,吴敬忠要活着,还得活得很好才行。
李煜突然问道。
“我听闻,吴疙瘩的新名,是郭大人所赐?”
至于听谁说,当然是李定璋了。
他挑的人,总不可能连名字都不知道。
“正是。”
郭汝诚颔首。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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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煜随即沉思该对其如何赏赐。
按照武官传统,这样的‘功臣’大多是要收养下来,养作家丁。
待其年岁渐长,拉得开弓,上得了马,就该顺理成章地受到任用了。
但吴敬忠的名字既然是郭佐官所赐,这条路就行不通了。
李煜此时再赐个姓氏下去,反倒显得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郭大人觉得,该赐他个什么官?”
谈及赐官,李煜一时犹疑不定,索性把问题推了回去。
屯将太高,队官又显小。
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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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难免惹人非议。
需知李煜麾下,不少随他出生入死多年的亲从之士,至今最高也不过是个百户官。
一夜之功,竟至于此乎?
念及忠义,岂不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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