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仓律明文规定如何储存粮食,如果仓内出现三个鼠洞或以上,就要罚一面盾牌。
如果粮食出现腐坏,需要及时上报,由仓吏负责赔偿。
若是数量过多,就得治罪!
现在骊邑仓吏就是两头堵。
要么是玩忽职守,致使粮食腐坏。
要么是中饱私囊,用陈米换新米赚差价!
纯还带来数名秦吏。
他们战战兢兢,听候发落。
“本相问你们,刑徒每年数目对吗?”公孙劫看向他们,“城旦每月两石粟米,旦半夕参,他们达到这要求了吗?”
“有……有……”
“包庇者,同罪!”
“没有,没有!”有小吏坚持不住,连忙跪地道:“每月的粮食都会以各种理由克扣些,只是数额不多,刑徒们也未生事。”
“这些霉变的陈米又是如何而来?”
“下吏……”
“说!”
“是……是仓吏暗中勾结粮商,将好的米换成这些,用来供给刑徒,借此在暗中谋利!”
仓吏顿时吓得跪倒在地。
不住的磕头叩首。
“丞相饶命,丞相饶命!”
“下吏知错了!”
“呼……”
公孙劫长舒口气。
这种事是避免不了的。
秦律虽然三令五申,制定下诸多规矩,可总有人不遵守的。
就拿骊邑来说,归内史掌管,属于是天子脚下。
关键还是负责督造皇陵,却敢贪腐谋私。
谋利的法子很简单。
首先克扣刑徒的口粮,数量不必多,每人每月克扣小半斗。
骊山就算十万刑徒,这每个月就是三千多石粟米。
以三十钱每石来算,这差不多就是十万钱!
而且这还没算完,仓吏又用霉变的陈米,换好的粮食。
一石最起码谋利十钱,这又能贪多少?
仓吏怕吗?
他当然不怕!
反正刑徒不算是人。
他们的死活也不重要。
就算提供这些霉变的陈米又如何?
报官?
乃公就是官!
他们戴着脚镣枷锁,无法擅离职守。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