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份是韩冰写的。
韩冰是叶系的人,她的初稿几乎是想置齐学斌于死地:
“清河特区在文化专项基金使用中存在‘违规操作’嫌疑,投资决策未经法定评审程序,追溯评审不具备法律效力。
建议‘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决策责任’并‘退回资金’。”
两份初稿,差异只在几个字。
马有才用的是“轻微不规范”。
韩冰用的是“违规操作”。
但就是这两个词的差异,后果却天差地别。
“轻微不规范”只需要整改,写一份检查就够了。
“违规操作”则意味着齐学斌要承担个人决策责任,严重的甚至可以被追责免职。
郑宏彦把两份初稿放在一起看了很久。
然后他抬起头,看着韩冰:“韩处,你这个‘违规操作’,依据是什么?”
韩冰早有准备:“齐学斌当初投资火鸦动画,既没有经过正式的投资评审委员会评审,也没有进行竞争性比选,更没有邀请外部专家进行可行性评估。
这是明显的程序缺失。
事后补做的追溯性评审,按照省财政厅2014年内部文件的规定,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她顿了一下,继续说:“这种行为定义为‘违规操作’,不为过吧?”
郑宏彦没有说话,而是转向马有才:“马处,你的意见呢?”
马有才想了想,然后开口:“韩处说的程序问题,确实存在。
但我想提醒两点。
第一,清河特区的这笔投资,决策动机是好的——当时火鸦动画团队面临解散危机,齐学斌是为了挽留这个项目。
第二,这笔投资的实际效果是显著的——《山海异闻录》大电影已完成35%的制作进度,首支预告片全网播放量突破两千万。
从结果导向来看,这笔投资是成功的。”
他顿了一下:“所以我认为,用‘轻微不规范’来定性,更合适。”
韩冰立刻反驳:“马处,审计的标准是制度合规,不是结果导向。
如果所有人都用‘结果好’来为程序违规开脱,那还要制度干什么?”
马有才没有退让。
他端起保温杯喝了一口茶,放下杯子说:“韩处,我不是用结果来开脱程序问题。
我是说,定性的时候要考虑情节。
同样一件事,恶意违规和善意疏忽,能用同一个词吗?”
“审计法里没有‘善意疏忽’这个概念。”韩冰的声音依然很平,“程序合规就是合规,不合规就是不合规。
你在审计报告里写‘善意疏忽’,审计署复查的时候会怎么看我们?”
“我没说在报告里写‘善意疏忽’。”马有才说,“我是说定性的力度要跟实际情况匹配。
一个干部为了抢救一个快要散掉的项目,没有走完三个月的标准流程,你用‘违规操作’四个字一棍子打死他——这不叫严谨,这叫不讲道理。”
韩冰的语气冷了一度:“马处,你这话我不太认同。
如果我们因为某个干部‘动机好’就放宽标准,那下一个干部也可以说自己动机好,下下一个也可以。
标准一旦因人而异,审计的公信力就没了。”
马有才摇了摇头:“韩处,你说的是原则层面的问题,我说的是具体个案的问题。
原则是不能因人而异,但定性本来就是在原则框架内的裁量。
轻微不规范也是不合规,违规操作也是不合规——区别在于程度。
你选哪个词,取决于事实的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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