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哪到哪。”他咽下肉脯,拍了拍手上的碎屑,“按这个速度,天黑前,我们能甩开后面主力大军至少一百五十里。”
一百五十里?
陈默心里震了一下。
他们才跑了半天!
照这个速度,日行两百多里真的不是夸张!
“为什么这么赶?”陈默忍不住问,“就算要打匈奴,也得知道他们在哪儿啊。
这么乱跑……”
“乱跑?”霍去病打断他,眼神里闪过一丝少年人特有的、混合着自负和锐利的光,“你知道匈奴人为什么难打?
不是他们多能打,是他们像草原上的老鼠,闻着味儿就溜了。
等你摆开阵势,慢慢推过去,他们早就跑没影了,换个地方继续啃你的边郡。
要打,就得比他们更快!
快到他们还没闻到味儿,刀已经架脖子上了!”
他站起身,走到自己的黑马旁边,抚摸着马颈:“我带出来的这些人,这些马,吃的就是这碗饭。
不要辎重,不要稳当,只要快,要狠,要准。
跑到他们想不到的地方,砍下他们来不及藏起来的脑袋,烧掉他们来不及带走的帐篷,然后在他们反应过来之前,消失。”他转过头,看着陈默,“你那些稳扎稳打的法子,对付摆开阵势的敌人行。
对付这些滑不溜手的耗子,就得用比他们更滑、更快的刀。”
陈默哑口无言。
他看着周围那些沉默地休息、喂马的骑士。
这些人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有一种经年累月磨砺出来的冷硬和专注。
他们不需要知道具体去打谁,他们只需要跟着前面那个身影,跑到他指定的地方,然后挥刀。
极致的简化,带来极致的速度。
“那……我们这次的目标是?”陈默终于问出了最想知道的问题。
霍去病没有立刻回答。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开始西斜了。
“快了。”他只说了这两个字,然后吹了一声短促的口哨。
休息结束。
所有人再次翻身上马。
这一次,霍去病没有选择平坦的荒原,而是带着队伍,一头扎进了一片地形开始变得复杂起来的丘陵地带。
路更难走了,速度却一点没减。
陈默必须集中全部精神,才能控制着马匹,在起伏不平的坡地和乱石间跟上队伍。
那种身体与马匹、与地形搏斗的疲惫感,比在平地上奔驰更甚。
就在他觉得自己最后一点力气都快被榨干的时候,前方探路的斥候像幽灵一样折返回来,迅速贴近霍去病,低声急促地说了几句什么。
霍去病那双一直平静甚至有些懒散的眼睛,骤然亮了起来,像黑夜里的两点寒星。
他猛地举起右拳。
整个狂奔的“黑龙”,瞬间由极动转为极静。
只有马匹粗重的喘息声,和风掠过枯草的声音。
霍去病拨转马头,面向所有人,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金属般的质感,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朵里:
“前面三十里,秃尾巴河拐弯的地方,有一个匈奴的越冬营地。
不大,两三百帐。
刚有商队给他们送完补给,正放松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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