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奇妙的是,这些王学的骨架,被他填上了自己的血肉,最后长出来的,却是全然不同的东西。
《原道》里,他借用了王安石“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的说法,却又表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强调“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
荆公讲立法,他讲行法;
荆公讲法度,他讲人心。
《原性》里,他借荆公“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之说,阐述自己的“致良知”,对接自己的“知行合一”。
然而,荆公讲“修心”,是为了治身,为了为政,为了治天下。
这是外王的功夫。
苏遁讲“致良知”,也是要治身,却并不非要“为政”,他说,百姓日用即为道。
不是非要当官,只要能博施济众,做什么都是行圣人之道。
荆公的“心”,是工具;
苏遁的“心”,是目的。
荆公讲“经术以经事务”,是为了培养能吏,为了变法图强。
苏遁讲“经术以经事务”,是为了“格物致知”,格的不只是经籍典章,更是天地万物。
草木虫鱼、舟车器械、农田水利——
凡物皆有理,凡理皆可格。
还要有良知,还要知行合一,还要在做事的过程中修身、验知、成德。
荆公的“经术”,是通向治国的门;
苏遁的“格物”,是通向万事的路。
最让苏辙震撼的,是《原人》里的论述。
苏遁借荆公“有处有辨,新故相除者,人也”之说,却接着写道:
“故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人每日格物,每日致知,每日新其德,故日日新。
国除积弊,立新法,新其政,故亦日日新。
然新故相除者,非必向好也。
天有阴阳,晴霁之后或继以风雨;
人有进退,成德之后或堕于怠忽。
新者未必善,故者未必恶。
唯有格物以致其知,察其所以然,辨其所当然,则知何者为当除,何者为当立,何者为当因,何者为当革。
故君子之治学也,必究其理;君子之治政也,必循其道。
理明则知所取舍,道得则知所从违。
实事求是,各因其宜,则新故相除,皆归于善矣。”
……
荆公讲“新故相除”,是为了证明变法是顺天应人。
苏遁讲“新故相除”,是为了让人明白——
变化本身无所谓好坏,关键在于是否掌握了事物变化的规律。
掌握规律,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这样,变化才能向好的方向发展。
否则,变了也白变,甚至可能变得更糟。
苏辙拿着文稿的手微微发颤。
这孩子,是故意的。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