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掉漆的旧衣柜,一张小桌子,就是全部的家当。
刘宇戴上手套,开始仔细搜查。
他翻看了张小梅的衣柜,都是些很普通的衣服,没什么名牌,但都洗得很干净。
桌子上,放着几本琼瑶的言情,还有一个带锁的日记本。
刘宇拿起日记本,锁很简单,他用别针捅了两下就打开了。
他一页一页地翻着。
前面的内容都很平常,记录着一些生活琐事,上班的辛苦,对未来的憧憬,字里行间透着一个年轻女孩对生活的热爱。
但翻到最后一页,日期正好是7月15日,上面只写了一句话:
“他说他会带我去看海,我相信他。”
“他说要带我闻太平洋的风。”
“他说会带我看那日落夕阳。”
“他说会带我去闻包谷味的田园。”
“他说清晨和傍晚,都会有爱。”
“花开花谢,朝朝暮暮,过客会留在人间。”
字迹娟秀,充满了少女的期待和憧憬。
“看海……田园·····包谷···”刘宇念叨着这些词儿,心里像被什么东西狠狠刺了一下。
她恋爱了。
沉浸在虚幻的梦幻中。
这一生,或许恋人的承诺才让人奔赴生死。
不过,这显然是一个谎言,一个浪漫而致命的谎言。
凶手用一个虚假的承诺,就骗走了一个单纯女孩的信任和生命。
“妈的,畜生!”刘宇低声骂道,拳头捏得咯咯响。
这时,陈火旺在床底下发现了一个小木盒子,上面还刻着小星星。
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些小女孩的玩意儿,发卡、玻璃珠子之类的,还有几封信。
信的署名都是一个叫“王强”的人。
刘宇拿过信看了看,信里的内容很直白,充满了肉麻的爱慕之情,什么“你就像天上的月亮,我就是追着你的星星”,看得刘宇直起鸡皮疙瘩。
但盒子里还有几张写了一半的信纸,应该是张小梅的回信草稿,措辞都很冷淡,客气又疏远,显然是拒绝了对方。
“王强是谁?”刘宇问。
“这个得去饭店问问了。”陈火旺说。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去了“天天渔港”饭店。
饭店经理一听王强的名字,立马皱起了眉头,一脸嫌弃。
“王强啊,以前在我们后厨当过帮工,手脚不干净,偷店里的东西,被我开除了。
“
”这小子就是个混混,整天不务正业,听说以前还因为打架进去过。”经理一脸鄙夷。
“他跟张小梅熟吗?”
“熟?
他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经理撇撇嘴说。
“王强一直追张小梅,又是送花又是写信的,小梅根本不搭理他。”
“有一次王强喝多了,在店门口堵着小梅,拉拉扯扯的,还被小梅骂了一顿,闹得挺难看。”
“后来他被开除,还扬言要让张小梅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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