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里的声音很大。
方母在炒菜,锅铲碰铁锅的声音一声接一声,方父在旁边帮忙递调料,偶尔说一句“火关小一点”或者“盐够了”。
油烟机开着,嗡嗡的,把两个人说话的声音搅在一起,听不清楚在说什么,只能听到一个热闹的底噪。
客厅里方临珊和陈明哲坐在沙发上,中间隔着一个拳头的距离。
小妞儿低头看看手腕上的表,又抬起头看了看厨房的方向,随后把身体往青年那边偏了一点,声音压得很低。
“陈明哲,我问你一个问题。”她说着,又看了一眼厨房方向,确认她妈没有出来,才继续很小声的说了下去:“你刚才听到我妈说的那些话了吧,我从四岁开始就找叫陈明哲的人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闻言,他摇了摇头。
小姐姐见状,把手腕上的表转了一圈,表盘朝上,把手放在膝盖上,手指头在膝盖上敲了两下,像是在斟词酌句。
“我如果告诉你,我从小就觉得,我要找一个叫陈明哲的人,跟他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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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不会觉得我脑子有问题?”
这么说着,方临珊都没敢看他,只是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膝盖,手指已经不敲了,两手叠在一起,手心朝下,都冒出了一点点的汗。
“我知道你会觉得奇怪,可我也不知道怎么跟你解释,因为就算解释了,你也不会信。”
听到这儿,青年的身体往后稍稍靠了一下,一脸茫然的看着她,拿起手机,打了几个字。
打完之后把手机放在两个人中间的沙发上,屏幕朝上,让方临珊自己看。
“你找了几十个陈明哲,每一个都不是。
那你怎么知道你现在找的这个是?”
瞧瞧,小妞儿看了眼这行字,终于抬起了头。
她看着他的脸,从眉毛看到眼睛,从眼睛看到鼻子,从鼻子看到嘴巴。
最后把目光挪开了,移到了茶几上。
“因为我喜欢你呀,从我第一次遇到你,看着你这张脸,就觉得上辈子好像认识了。”
她说完这句话,耳朵就红了。
红得很突然,像是一杯热水倒进了玻璃杯,从底部往上漫,几秒钟就漫满了整个耳朵。
这不,为了掩饰,她还伸手把掉在脸旁边的头发别到耳后,手指碰到耳朵尖的时候感觉到烫,就又把手缩回来了。
见状,陈明哲把手机从沙发上拿起来,又打了一行字,递给她。
“所以你把我从垃圾堆里捡回来,不是因为你好心?”
“我当然也是好心啊,”小姑娘看了这行字,愣了一秒钟,然后笑了。
不是那种害羞的笑,是真的笑了,嘴巴咧开,露出了牙齿:“谁看到一个人倒在垃圾堆里都会管的吧。”
“别人可能不会。”瞅瞅,这几个字他打的极快,快得,跟怕来不及回应似的。
一看这几个字,她想了想,觉得他说得也对。
正常人应该会绕开,会打电话报警,但不会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盖在他身上,不会跟着救护车去医院,不会把他带回家。
她之所以会这么做,是因为她一直在找他,找了好多年。
在每一个转弯的地方找他,在每个陌生的城市找他。
那天晚上她被那只脚绊倒的时候,她以为是一个意外,但其实不是。
是她自己走到那条路上的,是她自己走到那堆纸盒前面的,是她自己被那只脚绊倒的。
所以,那不是意外,是冥冥之中的安排,冥冥之中就是要他们每一个空间,每一生每一世都要遇见彼此,绝不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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