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之后饭局越来越多。
有时候一周两场,有时候三场。
陈明哲跟着松坤去了各种地方,酒楼、茶楼、度假村、码头旁边的小馆子。
见的什么人都有,有的穿西装打领带,有的穿拖鞋汗衫。
以至于他慢慢学会了一套流程——到地方先给松坤拉椅子,倒茶倒酒不急不慢,该敬酒的时候站起来,不该说话的时候闭嘴。
所以松坤对他越来越满意。
有一回跟一个缅甸人谈完,出门之后松坤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这人,能用。”
陈明哲低头说了句谢谢,心里记下了这次见面的地点、时间、谈了什么。
就这样,时间久了方临珊便看出来了,她最先注意到的是他的衣服。
以前他穿的就是几件旧t恤和几件汗衫,翻来覆去就那两套。
现在他开始穿衬衫了,深色的,领口挺括,外面有时候还套一件薄夹克。
裤子也换了,不再是起毛的工装裤,而是那种裁得合身的长裤。
鞋也从胶底布鞋换成了皮的,走路声音不一样了。
有一天早上他出门,她就坐在床沿上看着他系鞋带,说了一句:“哥,你现在穿得很讲究啊。”
陈明哲抬头看了她一眼:“以后哥也会让你穿的很讲究。”
“谢拉,我穿什么无所谓,只要你干的是正经事就行。”说完,她意味深长的看着他,跟不认识了似的。
当然,青年并没有当回事儿,只是把外套整了整,走到门口回头说了一句:“晚上回来吃饭。”
“几点?
“尽量早。”
“你每次都尽量早,每次都不早。”
陈明哲闻言,拉开门,回头看了她一眼笑了笑:“今天真的尽量早。”语落,便把门给带上了。
小妞儿坐了一会儿,站起来去灶台烧水。
那之后,她便开始慢慢习惯了陈明哲的新样子,习惯了他穿衬衫出门,习惯了他身上偶尔带着烟酒的气味回来,习惯了他工资比以前多,甚至有时还会带一袋水果或者一盒点心回家。
有一天下午他回来得早,进门的时候,她正在门口洗菜,抬头看他站在院子里没进来。
“咋了?
傻站着干啥?”
一听这句话,青年走过来,笑眯眯的看着她说道:“告诉你个好消息。”
“好消息?”说着,小妞儿也配合着露出了一个阳光灿烂的笑:“啥好消息啊?”
“我租新房子了,在万象。”
“万象?”小姑娘愣了一下:“那不是老挝的首都吗,你哪来的那么多钱在首都租房子呀?”
“新工作赚的呀,不是跟你说了嘛,我薪水翻了好几倍。”
“是吗?
可是咱搬去那儿干啥呀?”
“公司安排的,那有分仓库,让我过去管理。”关键是他感觉他已经快接近幕后那个大boss了。
但方临珊却站在院子里,一脸懵:“那咱现在这个房子呢?”
“先不住了。”
“不住了,这可是你亲手搭建的房子呀,说不住就不住了。”
“你不早就说了嘛,想住大房子,”他说着,还看了看她身后那个用木头和铁皮搭建出来的屋子:“再说了,我当时搭建这个房子的时候,就是想用它做过渡房呀,没想过要住一辈子。”
这不,小妮子一听,居然都有点不知所措,天知道,这可是他们住了五年的房子呀,说不要就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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