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还轮的到他说三道四?
而且言语之争,并不是说毫无
顾忌。
大秦帝国鼎盛时期,法家盛
行,重刑峻法震慑天下,儒生因为
言获罪的不再少数。
大秦帝国为巩固中央集权统治,在
法律方面颁布了严刑峻法,推重刑,定繁法,时称“万事皆有法
事”。
经历动荡战乱,目前所见的大秦
帝国初期法律方面的资料比较有限,但是
思想言论罪方面的相关罪名如今仍
可在各类史料中发现。
根据《史记》的记载,大秦帝國初期在
思想言论方面的罪名就涉及诽谤与
妖言罪、以古非今罪、妄言罪、非
所宜言罪等等。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
载,秦始皇三十五年,侯生、卢生
议论秦始皇帝嬴政专制独裁,“乐以刑杀
为威”,秦始皇帝嬴政便以卢生等“今乃
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或为妖
言以乱黔首”,遂逮捕“四百六十余人,皆阬之咸阳”。
要王栋说,大秦帝国现在的制度有些
偏儒家,太过于仁慈,宽松,才让
百姓无所顾忌。
秦孝帝嬴丙乙(等同于大汉天子刘病已)和秦光武帝嬴秀是布衣出身,故而对非
常反感“因言入罪”,故而废除了
相关法律。
和大秦帝国初期的“形同陌路”高压政
策,有了很大的改善。
所以说大秦帝国
的儒生才敢如此放肆。
抨击时政,非议帝王,甚至是
以直臣自居,故意上书羞辱尊上。
认为这是气节所在,慷慨赴
义,青史留名。
在王栋看来,这是一种病态
的心理。
说到底,还是没有立法,对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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