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
我把西服穿好。
“昨天没来得及说……”吉姆穿上外套:“不错的衣服。”
“谢谢。”我点点头:“我重新蓄了热水,我想你可能需要泡个澡。”
“不了,我……”
“放松放松吧。”我看着他:“这儿可不是哥谭。
别那么紧张。”
我转身,拿起床上的手提箱和雨伞:“我先去吃早饭。”
吉姆摸了半天,从口袋里拿出一部手机:“你有号码吗?”
“这儿可没有信号。”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八点半的时候,在楼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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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我打开门,再关上门。
早饭是必须吃的,但是还得先去找到凶凶。
我刚来到这儿的时候,嫌这小东西太烦人,就把它藏到了一个什么仓库。
走路的时候要听歌。
为了防止路上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我决定戴着帽子去。
前台的位置是空的。
后面的板子上写着“有事请找……”
我推开门,阳光同我一行。
“真不错。”我看了路上的指示牌。
这条街道往右,有一间闲置的四层房子。
看房子的人看起来非常称职。
我走到他旁边:“嘿。”
“哦,嘿。”
“今天过得还好吗?”我问。
“还好……我们认识吗?”
“不。
我只是想问一下,怎么去到楼顶。”
“这样……”他的眼神很离散:“从我身后这扇门进去,左手边有楼梯。”
“谢谢。”
我同他握了手,然后他侧身让开。
门看起来已经不是很好使了,推起来有点卡。
“砰!”
我把门关上了。
街对面的报亭走过来一个人,有点病态肥胖:“你怎么让人进去?”
看门的人摇了摇头:“你在说什么?
兄弟。
我绝对不会让人进去的。”
“可你……”另一个人还想说什么,突然忘记了:“哦,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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