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情侣的?”
陆征骁像是被雷劈了一样,当场就愣住了。
他一个身高一米九,在战场上杀人不眨眼的猛虎团团长,穿一件毛茸茸的……情侣大衣?
那画面,光是想一想,就让他头皮发麻。
“怎么?
你不愿意?”沈初音抬了抬眉,眼神里带着几分危险的气息。
“愿意!
当然愿意!”陆征骁求生欲极强,脑袋点得飞快,“媳妇你做什么我都愿意穿!”
开玩笑,这可是媳妇第一次主动说要给他做衣服,别说是狐狸皮大衣了,就算是让他穿一件带蕾丝花边的公主裙,他也眼睛不眨一下!
“这还差不多。”沈初音满意地点了点头。
她接过那张银狐皮,在手里仔细地抚摸着。
那柔顺的、带着冰凉触感的皮毛,让她爱不释手。
但随即,她又像是想到了什么,皱起了眉头。
“不对,一张皮还是不够。
你这身板太大了,做一件大衣,这点皮子顶多够做个领子和袖口。”
陆征骁一听,立刻拍着胸脯保证:“没事!
媳妇你等着,我明天就再去给你打一张回来!”
“不用。”沈初音白了他一眼,“你还想再去跟狼群约会吗?
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养伤!”
她说着,站起身,在屋子里踱了几个来回,像是在思考什么技术难题。
忽然,她眼睛一亮,目光落在了陆征骁脱下来的那件、已经被狼爪撕得破破烂烂的军大衣上。
“有了!”
沈初音走过去,捡起那件破烂的军大衣,在手里比划了一下。
“就用这个。”
“用这个?”陆征骁更懵了,“媳妇,这都破成这样了,还能穿吗?”
“谁说要穿了?”沈初音看他的眼神,像在看一个智商不开窍的土包子,“我是说,用它当主料,把狐狸皮当配料。”
“两种材质,拼接起来,做成夹克款。
既保留了军装的硬朗,又有皮草的奢华。
这叫‘混搭’,你懂吗?
土老帽!”
陆征骁:“……”
他不懂。
但他知道,听媳妇的,准没错。
接下来的几天,沈初音又进入了废寝忘食的工作状态。
只不过这一次,她的战场从满是机油味的车间,转移到了家里的缝纫机前。
她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大堆专业的制皮工具,还有各种颜色的牛皮线。
她没有像普通裁缝那样直接动手,而是先拿出图纸和铅笔,像设计一台精密仪器一样,开始绘制大衣的设计图。
版型、尺寸、拼接的走向、针脚的距离……
每一个细节,她都用尺子和圆规,计算得清清楚楚,标注得明明白白。
那专注的、严谨的模样,看得一旁养伤的陆征骁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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