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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我在古代当作家 > 第十八章 较量

第十八章 较量(1/2)

收完摊,莲生让爷爷和小俊生先回去,她要去“晋文轩”送刚写完的《鲛人泪》。

“小心一点儿。”爷爷不太放心的吩咐。

“诶!

俊生回家要听爷爷的话,姐姐回来给你买糖吃。”莲生告别了两人就走了。

到了“晋文轩”莲生掏出怀里厚厚的纸给掌柜李富贵看,李富贵粗略的看完。

高兴的脸上生花。

上一次的《白雪公主》在小姐太太中可受欢迎了,还加印了几版都不够卖。

一看今天这部更好,相信一定会更受欢迎的。

而且很长,自己可以分成上下两部买。

呵呵。

。

。

。

。

。

只等着白花花的银子往自己怀里流了。

“你哥哥这本写的不逊于上一部,可以说是更精彩!

这样,10贯银子怎么样?

可比你上次多了8贯多了。”

“李掌柜,5贯也太少了。

我可是知道你上本书可是买的一两银子一本,而且还卖的很火!

这部更长你完全可以分成上下两部卖。

一本1两,500本就500两;一千本就一千两。

李掌柜赚的可是盆满钵满的,只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就。

。

。

。

。”

李富贵没想到这个几岁的女娃尽然看的这么透彻,想想以后还要靠她的赚钱。

也就松口:"那小姑娘你觉得该给多少合适?”

莲生笑着说:“既然这书卖的这么好,掌柜赚了那么多银子,想来也不会介意我从中分点羹。

不要太多,100两就够了。”她可是知道这“晋文轩”在其他城市可是有几家铺子的。

100两?

!

这小丫头也真敢开口!

莲生看着被自己的100两吓到的掌柜“其实我要这100两可是一点儿也不贵,我在这儿给掌柜算笔账。

这100两我可以跟掌柜的签的协议,就是我哥哥写的所有只能在贵书店出版,不得再卖给其它书店。

但是写书的稿酬最低为100两,每本书每卖出一本作者粉红十分之一。

协议从签订之日一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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