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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1/5)

崇祯十五年三月,广东商界在经过了桃源山庄连开8家分号的冲击后迎来了又一场更大的风暴。

这风暴的始作俑者又是桃源山庄。

三月初八,桃源山庄庄主孙露联合新安的乡绅陈文豹和杨开泰发出了建立香江商会的申明。

商会的主席由在当地颇有声望的陈文豹担任。

而杨开泰和孙露则出任副主席。

自此香江商会的势力遍布整个新安县以及周边地区。

其影响力更是遍及整个广东地区。

借此孙露在新安县建立了中国第一个法庭并颁布了商法。

当然这些只在香江商行的势力范围内执行。

其实早在十一世纪,英国市民中就产生了这种商法和法庭,它们被生动地称为“灰脚法庭”。

当然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以后建立宪法民法做准备。

至于农业方面孙露则将她的土改工作进一步的在此范围内推广。

由于先期的几个地主在这一政策下得了不少好处。

于是这一次的推广行动进行的很顺利。

而在商业方面,在成立香江商会后新安县俨然成了一个经济特区。

此地商户云集,大有赶上广州的气势。

当然其中很大一部分的商业活动都与走私有关。

面对如此巨大的黑市交易。

孙露觉得这样下去不行。

于是就建立了“黑市海关”来管理市场秩序控制进出口。

虽然这“黑市海关”也收税但比朝廷收的要低得多。

又有专门的舰队保护商队。

再加上新安县的市场秩序是整个东亚地区最好的又有商法做保证。

所以大多数的商人都接受了这个“黑市海关”。

当然也有不少的不安分的海商认为香江商会的做法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但这些不和谐的声音很快就在义勇军舰队进行的“除草行动”下渐渐消失了。

这次的“除草行动”主要是针对广东沿海的各个海盗势力而言的。

为了完成这次的行动商会出动了大约80多艘军舰。

其中除主力舰“致远号”外其他战舰均为香港船厂自行制造。

并且装备有商会自行研制的标准化加农炮。

整个行动从三月初开始一直到五月初才算彻底结束。

在这场历时两个月的军事行动中击沉大型海盗船50多艘中小型船只200多艘。

消灭了海盗3000余人。

其中除了中国本地的海盗外。

还有不少的倭寇。

对于这些倭寇或是打着倭寇旗号的海盗孙露命令不接受他们的投降一律消灭。

至此香江商会控制了整个广东沿海地区包括这一地区的海上贸易。

并以此为依托开设了到朝鲜和日本的东路航线。

彻底打开了整个东亚的市场。

在这期间,义勇军的舰队还差点与郑芝龙的福建水师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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