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公子已经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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亜璺砚卿”
虽说早在意料之中,但从春萌的嘴里听到这个消息时,李娆心里仍有些说不出地失落。
自从她来到这个异时代之后,在她觉得最孤独最寂寞的时候,是南随风来到了她的身边,只因为听说她病了。
这让她感觉到了许久不曾感觉到的关心。
南随风是她在这里唯一的朋友。
然而,两人却只能就这样分别。
这种失落感比李娆所预期的要深得多。
不能想了,越想越不舒服,得找点高兴的事来打发时间。
李娆想,并把这种想法付之于实际行了。
李娆扬声高唤。
“冬藏,带我去金库!”
她要好好地瞧瞧她刚赚到的那大笔大笔的可爱的金元宝,只有看到金光闪闪的它们,她那无比的失落才能补回来一点点。
三箱子。
整整三箱子。
金光灿灿、金碧辉煌、金光闪耀,闪耀得李娆头都有些晕了,她问冬藏道。
“冬藏,这总共有多少?”
“根据吴管家送来的帐目,总共是十九万三千六百两金子,帐册在这里。”
冬藏将帐册递了过来。
与此同时,她在心里暗暗地佩服夫人敛财的本事。
书固然是奇书,但是,再奇的书也不一定能够赚到这么多金子。
不,一般的人是绝对不会想到用这种方法来赚钱,也没有这个能力用这种方式赚钱。
品书会。
一个高雅的词,夫人的名头,再加上容王、南公子,一权势,一才气,把京城里有些名头的人全请来了。
一百金对平常的人,固然是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钱财。
但对这些人,却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
夫人付出的呢?
嗯,据吴管家统计:布置的东西,吃的食物材料,给下人们做的新衣裳以及赏钱什么的,把这些统统加起来也不过是数千两银子而已。
数千变成数百万。
这是怎么样的对比啊?
这简直是无可比拟的世磊赚头。
但这种生意,几个人能做得到?
还做得这么雅?
据说,现在外头已经掀起了《红楼梦》的热潮,文人们为求能一阅此书,不惜到处找人借阅。
借到一本书,有时候好几个人轮流着看。
京城文人的数目可比拿到书的人要多多了。
当然也有抄本出现,一时京纸纸贵,到处纸坊都开始严重缺货了。
但那些抄本,同夫人精心制作的简直不能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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