亜璺砚卿
李娆以令人吃惊的速度,在几乎一眨眼的时间内就完成了签名。
然后,一手挽着胡妈妈的胳膊,半拖半拉地将人往门里带。
“胡妈妈,请、请!”
那架势,似乎她才是这寻芳馆的主人,胡妈妈倒是客了。
林默对其余人作了个手势,让他们在原地等候,他则默默地随着李娆进去了。
一进寻芳馆,李娆便大声地命令道。
“关门、放……”
差点就下意识地说出“放狗”来了,没办法,这词儿太顺溜了。
刚才众人那饥渴的目光,实在太让她没有安全感了。
不过,话到嘴边,总算意识到不对了,于是,改了个词“落闫”,倒也挺溜的。
只是,你这也太反客为主了吧?
这可不是你家。
而且,人家可是作夜场生意的。
这生意正好的时候,关什么门啊?
你这不是存心挡人财路吗?
不过,貌似笑得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线,走路都轻飘飘的胡妈妈似乎并不在意这一点就是。
她的脑子里整个都在转着。
李先生的墨宝耶,多大的荣光。
整个风月胡同她这里独一份,那些人还不羡慕死她了。
而且这书写得真是好啊。
连她这半老徐娘看了,也心怦怦地跳得厉害。
恨不得再重回十多年前,也遇到那么个宝哥哥。
这一生,也就无憾了。
偶像的力量果然什么时代都是可怕的。
李娆曾经因为替一些公司搞活动,也没少同明星打过交道,当时,就被那些疯狂的粉丝弄得目瞪口呆。
她从来没有迷过什么明星,自然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会对一个陌生人喜爱到如此的地步。
但不能理解的事,这世间存在的多了。
不管她能不能理角,这种现象的确存在却是客观事实。
没有想到,到了古代,她竟然因为抄袭也被偶像了一把。
这感觉,还不错啦。
如果有一大堆有经验的保镖在的话,她也不介意学那些明星一样,来个款款挥手致意,听着别人的尖叫,大大满足一下虚荣心,偶尔体验一下这种感觉,也是很新奇很有趣的经验。
只可惜,林默他们虽然是专业的侍卫,但应对这种情况恐怕是菜鸟。
菜鸟的工作成绩通常是很悲催的。
李娆可不愿成为他们明星保镖初哥的试验品。
所以,只能遗憾地放弃了这个不错的念头。
门发出一声沉闷的声音给关上、落闫了,李娆这才轻舒一口,放开了胡妈妈,总算,安全了。
这一道声音也终于把胡妈妈从一直晕乎乎的状态中给震醒了。
然后,终于想到了正事。
“李先生,请问您这一身衣裳,还有外头的架势,您究竟来我们寻芳馆做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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