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繁体 | 简体
笔趣阁 > 夫人妖娆 > 第四十二章 梳笼 五

第四十二章 梳笼 五(3/4)

胡妈妈好奇地问道,眼里已经恢复了一贯的精明。

李娆笑着轻描淡写地答道。

“娶老婆。”

“娶老婆?

替谁娶?”

胡妈妈把李娆想得还是太正常了些。

她却不知道,越是才名顶盛的人精神越是有那么些不正常,梵高为了个妓女割了他的耳朵,莫扎特貌似有恋粪癖,写下“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的顾城用斧头砍死了他的妻子,自己也上吊自杀了;三毛自杀了……

李娆虽然不是真正的艺术家,只不过是个抄袭者。

不过,既然扮了才女好名利双收,那自然也得学学艺术家的作派。

疯狂这种东西自然也是其中之一,不疯狂不是艺术家,艺术家因为疯狂大胆,更神秘、更有名。

就是不说西方、现代那些,古代的那个什么竹林七贤中的刘伶,不也是如此吗?

刘伶嗜酒佯狂,任性放浪。

一次有客人来他这里拜访,刘伶没有穿衣服。

客人责问他为什么这样,他却说道:我以天地为宅舍,以屋室为衣裤,你们为何入我裤中?

李娆看到这段故事时宛尔一笑,对这种行为,她并不赞同,却不否认,正是有了这些不同于普通人的举止,艺术家更具有辨识性。

身为一个公关经理,从实用的角度来说,这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加强知名度的方法。

比起正常的艺术家,有才能的疯子艺术家会更让一般人痴狂。

大约,人们循规蹈矩的心灵深处,其实也都压抑着一头野兽吧,那些黑暗的,放纵的,被礼教束缚,一辈子也不会表露出来的东西。

艺术家将它们全部释放了出来,寄托了人们的某种向往吧?

李娆是个尽责的人,她觉得她也很有必要为众人提供一下谈资,不能白白地辜负了她现在才女这个名声啊。

名声越大,她以后的财源才越广啊。

所以,她来了。

穿着新郎服来了。

所以,她说。

“不是替谁娶,是我娶,我想娶个老婆。”

说完,伸出手,温柔地替嘴巴越张越大的胡妈妈合上了嘴巴,随后大步而入,进入了寻芳馆的正厅。

正厅内,却是十分安静。

别的妓馆里的人都跑出去看热闹了,正是事件由头的寻芳馆却成了例外。

这不是因为这里的人好奇心缺乏,也不是因为李娆魅力不足。

而是因为,淡菊正在弹琴。

一曲“凤求凰”谈得里头春意绵绵,情意万千,尽管,心里头只是一片冰冷,如同死水。

但是,身为妓子,即使流着泪,也得在人前含着笑。

即使心里头半点情意也无,却要做出落花有意的样子。

掩饰自己,弹一曲《凤求凰》也不是什么难事。

也许,真心听曲的人可以听出其中的真意。

但这里的人,又有谁会有这样的真心?

虽然淡菊并不在乎这些人跑到外头去瞧热闹,但是,这是她的凤台会,她是寻芳馆的花魁,她也有身为花魁的骄傲要守。

所以,她一首《凤求凰》留客。

而她,成功了。

毕竟,这花厅里的客人们原本就是为她而来。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