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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到三国时期的官制等级(3/3)

游徼掌巡察,禁止奸盗。

又有乡佐,主收赋税。

乡之下为亭,亭置亭长,主求捕盗贼。

尉、游徼、亭长皆习五兵,即弓弩、戟、楯、刀剑、甲铠。

亭之下为里,里置里魁,掌一里百家。

里之下为什,什有什长,主十家事。

什之下有伍,伍有伍长,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恶,以告监官。

伍之下就是最基层的人民群众。

边郡有障塞尉,守卫边塞,以防外敌侵犯。

近塞县皆置尉,百里1人,士史、尉史各2人,巡行边塞。

凡县出盐多的,置盐官,主收盐税。

出铁多者,置铁官,主鼓铸,手工业者多的,置工官,主工税,有水池渔利多者,置水官,主平水收鱼税。

随事置吏,不在县吏名额之内。

[三国]曹魏中央官制、[三国]蜀汉中央官制、[三国]孙吴中央官制和[三国]地方官制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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