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年初苹果发布iphone已有大半年。
这大半年里,乔布斯硬是靠着铺天盖地的广告,把iphone给炒成了全世界最火的东西。
电视上天天播。
大街上的广告牌也全是那个黑色的长方形玻璃块。
大家全看傻了。
原来手机还能这么玩?
不用按键盘,用手指头在屏幕上滑来滑去就行?
还能两根手指头捏着放大照片?
这也太酷了吧!
所有人都眼红得不行。
走在街上,你要是能从裤兜里掏出一台iphone,那绝对是整条街最靓的仔。
连路过的狗都得回头看你两眼。
但是。
买不起啊!
真是买不起!
乔布斯把这手机定了个599美金的天价。
换成人民币得好几千块呢。
而且,买这手机还没完,你还得跟那个叫At&t的运营商签两年的卖身契套餐。
每个月的月租费贵得离谱。
普通老百姓每个月就赚那点工资,还得交房租、还车贷、买奶粉。
谁有闲钱去买这么个昂贵的玻璃板?
大家只能每天跑到苹果的线下体验店里。
站在柜台前面,摸两把演示机,过过干瘾。
滑两下屏幕,流一地口水,然后摇摇头,叹着气回家继续用自己那个破掉漆的直板机。
这就是现实。
乔布斯花了几十亿美金,确实把全世界消费者的脑子给洗明白了。
大家都知道全触控手机是好东西了。
这个市场,算是彻底被教育熟了。
但是,这个巨大的市场大饼,苹果自己根本吃不下。
因为太贵了,底下的老百姓只能干瞪眼。
圣何塞,纪元总部大楼。
林哲坐在办公室里,看着大卫递上来的一份份市场调查报告。
上面写得清清楚楚。
消费者对全触控手机的渴望度,已经拉满了。
林哲笑了。
他把报告往桌子上一扔。
“火候到了。”
“乔布斯这大半年干得不错,是个合格的推销员。”
“他把路给咱们铺平了。”
“大卫,打电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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