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打仗呢,俺听俺侄儿说了,凌王下了令,好像是在找人呐!”身材消瘦,鼻梁坍塌的大婶嘴巴极为利索的说起来。
“找人?
找啥人呀?
俺昨天瞅着那些当兵的好像全出动了似得,以前就是在城里抓奸细,也就这个架势了吧?
哎!
不会是真的要抓奸细吧?”
“啥奸细,俺给你说,俺侄儿说了,他们在找一个脸上有疤的丑女人,年纪大概十一碗的馄饨竟然尝都没有尝一口,真是败家的!
于是,在同桌其他人的诧异的目光之下,连忙将沈念念那碗馄饨给拉了过来,自个儿吃起来。
身材消瘦的大婶也注意到这一碗白得的馄饨,连忙也跟着抢起来,“哎!
这见者有份,见者有份哈!
我也要半碗。”
……
沈念念匆匆离去。
心里乱成了一团。
刚才那两位大娘说的那些话清晰的在她耳边嗡嗡环绕着,想到那位凌王要找的丑姑娘,该不会是她吧?
可是……
她记得自己从未与那位凌王有过任何的接触,怎么突然就这么大张旗鼓的派人找自己呢?
还是说。
这真的出了一个面貌丑陋的奸细姑娘,才有如此大的动作?
想到自己的脸,她微微皱眉,要是真的寻找奸细,那她这脸上的疤可就是个大麻烦了。
她毕竟是私自出逃的姑娘,要是被沈秀娘抓了回去,也不知会遭遇什么下场,所以……
不管是不是凌王在找她,她也绝对不能顶着这么一张脸在外面晃悠!
所幸,租房的时候她也是带了面罩,所以租房的大娘并不知道她脸上还有这么大的一块丑疤,否则那五十两银子的诱惑,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够抵挡的了的!
想了想,沈念念直接前往卖胭脂水粉的摊位。
买了不少浓厚脂粉。
这些脂粉做的十分粗糙与低劣,价格自然也便宜的很,可却是遮住脸上这种丑疤的最好的东西。
花了半贯铜钱,途中还与一队穿着军营服饰的士兵擦肩而过。
瞧着那些士兵一个个目光灼灼的挨家挨户搜索,她心脏微微一跳,顿时紧张起来,不过还是保持镇定的立刻回到刚租不久的屋子。
一进了屋,沈念念就将手中的一大堆东西放在桌上,然后找出一面铜镜,开始往脸上抹粉擦脂。
油腻的脂膏散着让人作呕的浓香。
不过她还是直接往脸上抹起来,小心翼翼的处理脸上的疤痕。
半个时辰后。
一把将手中低劣的脂粉扔到桌上,她绷着脸,看着铜镜里面那张惨不忍睹的脸。
即便是浓妆艳抹。
也无法遮住那疤痕,只稍一眼便能看出脸上被故意遮掩的痕迹,反倒是会让人怀疑掩耳盗铃。
轻叹一声,除了私自离开坨子村外,沈念念自认并无做出什么其他伤天害理之事,再说了……沈秀娘就算是要找她。
应该也没有惊动凌王的本事吧?
这么一想,沈念念却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真是魔怔了,什么时候,我竟也如惊弓之鸟,如此的胆小起来……”
看着桌上乱七八张的低劣脂膏脂粉,有些心疼那花去的半贯铜钱,想来想去也舍不得丢掉,干脆还是收拾好,放在一边,打算以后送给邻居,反正都是孤身女子,暂时交个朋友也不错。
这一想通,沈念念自然也就不再纠结,好笑的想起刚才自己听到那消息后的一系列举动,嘲笑起自己的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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