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贝贝此刻正在思考,到底是要到驿站乘坐马车,还是徒步行走,既然剧情已经发展到李、林二人到蜀山锁妖塔解救赵灵儿,那么李逍遥很快就会遇到阿奴了,若是金贝贝已然按照以往的习惯慢悠悠上路,很可能要错过些什么。
[非常文学].
不过,金贝贝看看天,错过就错过好了,难不成这里还处处都是穿越女不成?
没有她金贝贝,仙剑的剧情还不是照常发展?
别太把自己当回事。
于是,金贝贝果断的放弃了坐马车,徒步向西南方向行走。
官道上独自行走的娇俏女侠,引来了众人的注目,不过金贝贝依然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压根不理会他人的眼光,来到了大理城,金贝贝第一件事情就是去买白色衣裤和凤凰帽,觉得美极了,果然是“女要俏,一身孝”,虽然这些衣服只有蔽体和美观的效果,并不增加防御值。
在大理,金贝贝听到了不少的传说,她把这些传说写进了给钱夫人的信件里:
“钱钱妈咪,白苗人最崇拜的神是女娲,而女娲是盘古开天辟地之后,精、气、神所化就的三皇之一,与女娲并称的是伏羲和神农。
众神为了对抗蛮荒妖兽,派遣轩辕氏、召唤五灵神对付蚩尤,令女娲在人世用黄土创造出人类。
为了让人具备与妖兽作战的强大战斗力,众神教授人类咒语,以祈祷的形式借用众神力量。
好奇妙哦,那杰克爸比使用异能打丧尸是不是也是借助了众神的力量?
大战的结果是神族胜利了,蚩尤打开异界的通道将残部送往异界,这些残部修炼成魔,魔界也逐渐成型。
而此时五灵神不愿意回归神界,于是女娲用神力将五灵神逼回五灵珠之内。
战争结束后,人类被天神抛弃,唯有女娲怜悯人族,她在地上继续发展人类,巫术也盛极一时。
而女娲为了补天陨落,人类即便祈祷也借助不到更多的神力,于是巫术的力量大为减弱,只有少量的人可以获得。
好在女娲心怀世人,让她的后代在人世间守护人类。
所以,这个神话位面就有了赵灵儿。
妈咪,我的任务究竟是什么啊?
在这里呆了13年,我好想妈咪,好想回家。”
金贝贝在客栈里写完信,点点头,把信放在“出售栏”里找了间客栈住下,等待下一步的剧情发展。
第二天一大早,金贝贝随便吃了些东西,打算四处逛逛,正好遇到了一个光着脚丫子蹦蹦跳跳跟众人打招呼的爽朗女孩儿。
金贝贝想了想,反正路面比较干净,又多是草地,干脆她也把鞋子脱掉,光脚踩在地上,果然好舒服。
“你是谁?”爽朗女孩儿几步凑到了金贝贝跟前,看着她光溜溜的脚丫,笑了起来,“你是不是也不喜欢穿鞋子?”
“对啊,光脚最舒服。”金贝贝回答。
“我也是这么说,但是师姐和唐钰都反对我,我叫阿奴,你呢?”
“我叫金贝贝。”
“那我叫你阿贝,”阿奴拉着金贝贝的手问道,“阿贝,你喜不喜欢吃虫卵?”
金贝贝摇头。
“好可惜,我最喜欢生吃虫卵,”阿奴一脸的惋惜,“我以为你跟我一样喜欢光脚,那也许会跟我一样喜欢吃虫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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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汉族人,第一次来大理,连虫卵什么样子都没有见过。”金贝贝回答。
“怪不得,”阿奴拍着手跳起来,大笑起来,“我就说,你跟我一般大,这里的人我都认识,可就是没有见过你,原来你是汉人,唐钰也是汉人呢,他也不吃虫卵。”
“阿奴,你的蛊虫能不能借我看看,我很好奇。”金贝贝提了个过分的要求,但也是她很喜欢阿奴,才会这么提要求。
“好吧,”阿奴歪着头想了想,才回答,“师父和师姐都不让我把蛊虫给别人看,但是阿贝不一样,阿贝是我的好朋友,我可以把蛊虫给好朋友看。”
阿奴说完,不知从哪拿出来一只只有婴儿小指长、细细的碧绿色虫子,“阿贝你看,这是碧血虫,只要我把它养在身体里,以后就会养成碧血蛊,这只是幼生虫,我还没拿血喂过,你要是喜欢,就割破手掌养在身体里,若是以后遇到敌人就可以召唤它出来作战。”
“哇,”金贝贝看着碧血虫,一点儿也不觉得恶心,反而觉得很可爱,“我要养、我要养,阿奴,以后我就跟着你玩儿,现在我就把它养在身体里。”
金贝贝说完,用随身的端到割破了掌心,将细弱的碧血虫放到手心里,果然小虫子蠕动了几下,沿着伤口进入了体内,阿奴在虫子进入血管的时候觉得凉丝丝的,之后就没有什么感觉了。
“这就好了吗?”金贝贝看着手心里已经没什么血迹了,连伤口都变得很浅,问着阿奴。
“就这样了呗,”阿奴双手背后,笑嘻嘻地说,“以后我们就一样了,你也可以用蛊毒跟别人打架,还能让别人昏迷,可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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