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律律……”马儿被缰绳勒住,极不情愿地摆动着脑袋打着响鼻,铁蹄刨着地面咔咔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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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祚晨,骑术不错啊!”
说话的是刘祚辉,和小时候一样,穿的衣服总是整整齐齐一尘不染,若不是眉宇间透射出的英气和浑身隐而可见的腱子肉,定让人认为他是位饱读诗书的白面书生,哪像是一位驰骋疆场的小将。
“就看出来骑术不错?
要不要再一试手脚?”跨坐在马背上的刘祚晨,微微扬起唇角,斜着眼睛看向刘祚辉。
“我看行!
不过……,每次比试也没见辉哥得好,我看还是算了。”
每次,总是祚荣头摇尾巴晃提前预测出相较结果,刘祚辉为此也总是颇为愠怒,“祚荣!
你这手下败将,就是这时间能把眼睛瞪得溜圆。”说完,心里还徒自想着,你小子就会幸灾乐祸!
“哈哈哈……,我说的是事实,你看…又不乐意了!”
打小,就是在刘祚晨尚在襁褓之中时,在他小**上摸辣椒油算是最成功的一次壮举,刘祚辉细数起来竟然没有一次真正祸祸过刘祚晨,也是让他耿耿于怀心里满是怨愤。
这相差着九个年头的年龄,怎么就回回治不了他了?
年方十八的刘祚晨看起来也并不比他刘祚辉强壮,隐隐地还尚且有些单薄,屡屡在其手下败下阵来,让刘祚辉暗暗叹气之余总是在心里暗暗腹诽——妖孽!
说他是妖孽,刘祚辉觉得半点也不过分。
八年前,刘祚晨那么点个小屁孩,在京都惹得祸事可是不少,旦凡于他作对的没一个逃过其祸祸,他还就受伤颇轻,听从了老爷子的建议果断离开京都城,好家伙!
谁能想得到,在这崇山峻岭之中安营扎寨,竟是培育出好大一只队伍!
这还不算这几年来搜刮来的银两,对!
就是搜刮!
如是想着的刘祚辉很喜欢这个词。
不是搜刮哪里能到手那么多?
自己和刘祚荣新婚之际,这小子出手就是十万两银票,一应物品尚且不计。
刘祚荣当时如何想不知道,刘祚辉自己清楚的记得,当时手捧着银票一度认为那是寻他开心的假银票。
最让刘祚辉吃惊的是,他刘祚晨给表姐于是的陪嫁更是惊人,一百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外加奇珍异宝,估计起码也过了二百万两。
这都是法术变化而来?
刘祚辉想也想不明白。
想到这里,刘祚辉终是问了出来,“嗳,祚晨问你个事儿。
我和祚荣是你堂哥,怎的贺礼的喜钱还不如表姐那里多?”
“对啊?”刘祚荣说着,看刘祚辉不耐地瞅过来,讪讪地笑着,“早就想问了,一直没好意思。”
其实,哪是不好意思,这分明是在打刘祚辉的马虎眼,刘祚荣可是知道,祚晨酒席过后又偷偷塞给了他十万两银票。
如此虚张声势的跟着相问,还不是想打消他祚辉的猜忌?
一按马背跳将下来的刘祚晨,将手一挥,“走,回屋说给你俩听听。”
“呵!
三位公子比试的如何?
谁先回来了?”张有财见这哥仨进了无,连忙起身沏茶倒水,忙乎着问道。
“唉!
张叔,外甥打灯笼——照(舅)旧!”
张有财听了,抬起头看看刘祚荣,微微笑着说道:“在军营里天天骑马都还比了下去,确实有点说不过去。”
这俩货讪讪地笑着,一个说,“没法”。
另一个说,“人比人气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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