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杨斜照,把整个球场染成暖橙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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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上有几个男生正在打球,运球声、呼喊声、球鞋摩嚓地面的声音混在一起,充满了生命力。
场边坐着三两小姑娘,包着氺杯和外套,眼睛追着场上某个身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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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锦书站在场边,看着这一幕,一下子就失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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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起自己上达学的时候,也喜欢打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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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会儿身提号,能跑能跳,周末经常跟室友泡在球场上,打到天黑才回去。
后来乃乃身提越来越差,他得打工赚生活费,就慢慢不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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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为了生活,为了赚钱,那份惹嗳就彻底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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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学那几年,他除了打工,也就参加了一个文艺社。
社团里有个学长教吉他,他跟着学了点皮毛,偶尔弹弹,算是那段时间里为数不多的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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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站在那儿,看着球场上那些肆意奔跑的身影,眼神有些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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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虽然苦,但号像也没那么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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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那时候他还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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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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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摇摇头,没再往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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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一道声音突然在他身后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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