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册,官府才认你。
你才算是正儿八经有来路的人。
不然在这种熟人社会里,一个陌生人突然跑进村子,既说不清自己从哪儿来,又没人给你作保,身上连个能证明身份的东西都没有,谁敢收你?
谁知道你是不是逃犯?
谁知道你是不是在别的地方杀了人,跑到这里躲命来了?
太平时候还好。
乱起来以后,这种没籍没保的人,直接被当成贼人防着都不奇怪。
所以那些流民真正想活下来,最重要的并不是找到一块地。
而是先找到一个地方愿意收你。
把你的名字写上去。
让你有个籍贯。
从此你才算真正落了脚。
听起来是不是挺好?
有身份了。
受官府保护了。
别人不能随便把你当贼人处理了。
可问题马上就来了。
官府凭什么白白保护你?
你既然是它治下的百姓,那该交的东西自然也就跟着来了。
田赋。
丁役。
徭役。
该出人出人。
该交粮交粮。
你享受身份带来的保护,同时也承担这个身份带来的义务。
听起来倒是挺讲道理。
可聪明一点的人很快就能发现问题。
为什么历朝历代,农民起义这种东西总是隔一段时间就来一次?
难道老百姓天生就喜欢造反?
吃饱了撑的?
当然不是。
真正的问题就在下面。
比如皇帝坐在京城里想得很好。
今年百姓不容易。
那便十税一。
一百斤粮,只收十斤。
这够仁慈了吧?
问题是皇帝只负责说一句十税一。
这十斤粮最后怎么从几千万老百姓手里收上来,不是他自己背着麻袋挨家挨户去扛。
上面往州府压。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