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附件更厚,除了法律依据之外,还附了清河特区的五组绩效数据和一份长达六页的“同类案例定性参照表”。
两份稿子再一次放在了郑宏彦的桌上。
郑宏彦把两份稿子并排摆放,右手边是韩冰的,左手边是马有才的。
他的目光在两份稿子之间来回移动。
桌上的台灯发出暖黄色的光。
窗外已经完全黑了,省审计厅办公楼的走廊里只剩下保安巡逻的脚步声。
马有才倒了一杯茶递给郑宏彦。
郑宏彦接过来喝了一口,然后放下杯子。
郑宏彦翻到韩冰的附件,指着其中一段:“韩处,你引用的三个先例我都核实了。
有两个确实定性为违规操作,但那两个案子的情况跟清河不一样——一个是挪用专项资金搞楼堂馆所,另一个是关联交易利益输送。
性质完全不同。”
韩冰应声回答:“郑厅,我引这三个案例的目的不是类比情节,是类比程序缺失的程度。
三个案子和清河的共同点是——都没有走竞争性比选。
程序缺失的类型相同,定性的逻辑就应该一致。”
“但定性从来不是只看程序缺失的类型。”郑宏彦说,“还要看动机、看后果、看整改态度。
审计署2019年的内部培训教材第七章专门讲过这个问题,我相信韩处也学过。”
韩冰没有接话。
她确实学过那份教材,但那一章的内容恰恰是她在初稿中刻意回避的。
郑宏彦又看了看马有才的附件:“马处,你这份同类案例参照表做得不错。
但我有一个问题——你列举的六个‘轻微不规范’案例,投资金额最大的是多少?”
马有才翻了翻:“最大的一笔是八百万。”
“清河那笔是一千五百万。”郑宏彦说,“金额差了将近一倍。
你觉得直接套用同一个定性,审计署那边能认吗?”
马有才想了想:“金额确实是一个考量因素。
但我认为不应该是决定性因素。
八百万和一千五百万,在政府投资的量级上差别不大。
真正的分水岭在五千万以上。”
“这个分水岭有依据吗?”郑宏彦问。
“有。
国务院2017年修订的《政府投资条例》第十二条,五千万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报同级人大审批。
一千五百万不到这个门槛,属于管委会自主决策的权限范围。”马有才说。
郑宏彦点了点头,没有再追问。
他看了很久。
然后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这样吧。”郑宏彦说,“三个人再讨论一次。
这一次不准带稿子,不准引文件。
就说你们心里的话。”
三个人在郑宏彦的办公室里讨论了整整一个下午。
办公室的窗帘被拉上了,灯光照在堆满底稿的桌面上,茶壶里的水热了三回又凉了三回。
郑宏彦让秘书把所有电话都挡了,把门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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